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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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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定编8名。因业务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招聘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 2、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体健康。 (二)专业条件 应聘的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 三、招聘方式和招聘办法 (一)招聘方式:通过"双向选择"方式招聘。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就业推荐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二吋相片一张。 ②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1年12月23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在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2011年12月24日(上午9:00-11:00时)在玉林市大型综合人才交流会会场第5展位报名。 2、面试 ①面试人选由公招工作组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中确定(原则上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 ②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单个面试、现场打分统分的方式进行。由面试主考官和应试者进行问题交流,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和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③面试时间:2011年12月24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 3、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照考生面试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1名拟聘用人选,并由北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毕业生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 4、考核 考核采取政审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小组查阅其本人毕业生档案,如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考核、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