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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平安闲林"建设,提升社会管理能力,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安巡防队员、防违控违队员等社会管理岗位人员若干名,其中3名为内勤岗位(男女不限),其余均要求男性,具体招聘人数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再行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
2、热爱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正义感;
3、余杭组团户籍(闲林街道、仓前街道、五常街道、余杭街道、中泰街道);
4、年龄及身体条件:20-32周岁,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单眼裸视力在4.8(含)以上,男性身高在1.6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6米(含)以上;
5、学历及能力要求:报考平安巡防队员、防违控违队员等社会管理岗位人员,要求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以上),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的部队复退军人、共产党员或有一年相关工作经验以上人员优先录用;报考内勤岗位人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强的文字组织及语言沟通能力;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吸毒、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的;
(5)曾经在闲林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工作过,因故被辞退的。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符合条件者,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9日--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综治科,联系电话:88681225。
3、报名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退伍军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及联系方式。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聘用单位将组织报名者进行统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写作能力测试等,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分,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引体向上等。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分,测试时间定于笔试当天下午进行。
(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分。面试具体时间以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以便核实。
(五)体检:依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录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政审、考察,并在闲林街道办事处公开栏内公示三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三、其他说明
被录用人员为闲林街道办事处机关编制外用工人员性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131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给予正式录用;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闲林街道办事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