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鞍山市铁西区招聘公安机关
维稳处突专业辅助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有效解决专业维稳力量不足的实际困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择优招聘维稳处突专业辅警力量,充实到公安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面向铁西地区复、退、转业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0至28周岁之间(1983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
2、铁西地区(户籍)应、往届毕业生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年满24周岁至28周岁之间(1983年1月1日至1987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
二、招聘计划
从铁西区复、退、转业军人中招聘40名,从应、往届毕业生中招聘5名,人员身份为合同制工作人员。
三、岗位安排
主要安排在负责维稳处突任务的警种大队辅警岗位。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政策;
2、热爱公安工作,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胜任岗位的旺盛精力,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报考人员基本身体条件为男身高1.70米(含)以上,无残疾、无口吃、重听、色盲、纹身,传染性疾病,肤表无异常,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裸眼视力达4.8以上,反应灵敏,口齿伶俐,普通话比较标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的;
(3)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并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基本程序:通知-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集训-试用期-上岗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11年12月22日止(每日9:00-16:00)。
2、报名地点: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役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同版彩色相片3张(免冠近期彩照,粘贴在报名表上),填写《2011年鞍山市铁西区招聘公安机关辅警人员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费50元。
5、咨询电话:0412-8257506 0412-8648010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分的40%,体能测试占总分的30%,面试占总分的30%。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项目为10米X4往返跑、1000米徒手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3、面试主要针对考生将要从事的维稳任务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有效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面试成绩为面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4、根据笔试成绩,计划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最后一个体能测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可同时进入参加体能测试;
5、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之和,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个笔试和体能测试之和成绩并列者,可同时进入参加面试测试;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X 40%+体能测试X 30%+面试成绩X3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对于因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笔试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7、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上公布。
(三)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职位计划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的规定进行。
3、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报考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职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对象。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集训
政审合格人员统一参加公安分局组织的为期3天的集训,集训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政审排名顺序递补集训人员。
(六)聘用
1、集训合格者为拟聘用的辅警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铁西公安分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继续续签劳动合同。
3、被聘用的辅警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被聘用的辅警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公安机关辅警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铁西公安分局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的辅警人员月工资标准1500元,并按规定每月缴纳养老、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由区政府纳入财政预算。
七、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1、本次招聘的辅警人员为补充公安机关警力,由分局政治处统一分配到负责维稳处突工作的警种大队岗位上,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被聘用的辅警人员,不授警衔,不配备、使用警械武器。辅警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能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3、被聘用人员要写出书面申请,与铁西公安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八、本公告由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分局负责解释。
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分局
鞍山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