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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2012年春季招聘教师方案(一)
因工作需要,我校2012年春季拟公开招聘教师14人。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遵守法律、品行端正,有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符合福建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有关规定)。
6、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月11日—2012年1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登录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网页(21***211[点击查看])下载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教师招聘报名表》并将该表、个人简历、本科及研究生成绩等有关材料发至电子信箱:rscfq@(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名称)。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在资格审核时,应按应聘岗位的要求,向我校人事处送交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硕士学习期间成绩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信息公布方式
五、考试与成绩计算
(一)笔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后方可开考,如不足1:3的按规定报省公务员局批准后按考核方式进行。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发布;
3、测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
4、总分为100分。
(二)试讲(含面试)
1、试讲(含面试)时间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发布;
2、从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岗位拟招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3、试讲(含面试)具体时间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发布;
4、试讲(含面试)形式为在规定时间内(15分钟)对指定科目(另行通知)进行说课;
5、试讲(含面试)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以等;
6、总分为100分,试讲(含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综合总分
笔试、试讲(含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为综合总分。
六、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按有关规定进行。
(二)体检
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根据我校的要求到人事处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行考核、体检。
七、聘用
(一)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笔试、试讲(含面试)成绩合格且考核、体检合格者中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上述三个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如公示无异议,我校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向省公务员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八、其他
联系人: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朱老师赖老师;
电子信箱:rscfq@;
联系电话:0591-852602628516981785254407。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教师招聘报名表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二〇一二年一月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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