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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简 章
为了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队伍素质,满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通知、《中共苍南县委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苍委发〔2009〕80号)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对人员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等院校毕业生。简章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89名。招聘计划详见《苍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一)。 二、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苍南县户籍或苍南县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紧缺专业可放宽户籍限制。 5、高校大专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本科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限公开招聘到我县农村、社区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 7、部分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是指:在各类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证书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2年2月5日。 8、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 报名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实行按岗位进行资格报名考试的办法。 1.网上注册、报名 时间:2012年1月19日0:00-2012年1月20日24:00。 春节期间系统关闭。 2012年1月29日0:00-2012年2月5日24:00。 网址:苍南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个人信息资料均应与相关的证书、证件信息相符,选择报考岗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网上注册、报名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 招考专业的审查按《苍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后)规定执行。 报名期间,报名不足1:3比例的职位,每1小时系统自动更新数据1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2年2月6日0:00--2月12日24:00。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再次报名 时间:2012年2月13日0:00--2月15日17:00。 注册报名人员登陆苍南人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报名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在此期间,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3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7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68881517 4.现场缴费 现场缴费时间:2012年2月22日至2月24日上午8:30-- 11:30,下午2::00-5:00,逾期做放弃报名资格。 现场缴费地点:苍南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灵溪镇江湾路锦园大厦4楼) 现场缴费须知:携带本人身份证、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办理报名缴费手续,报名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2年4月2日-2012年4月6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事业单位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6.考试时间 暂定4月初,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 考试 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缺一不可。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申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法律、管理、经济、党史、国情、公文等,全部为客观题。 参考用书: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2010-2011年版《申论》、《综合基础知识》。 2、加分办法:独生子女或农村二女户加2分,加分计入笔试总分。 3、同一职位考试人数和聘用计划比例为1.5:1及以下的,2科笔试成绩合计(不含加分)必须满12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按招聘职位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下载《报名表》,携带居民身份证、苍南县户口簿(户籍以2012年2月5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苍南县生源须提供就读高校时有本县迁出记录的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 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的需提供《苍南县大学生村官报考事业单位推荐表》;独生子女或农村二女户,提供县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审核表》;要求"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岗位的,根据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限少数民族报考的岗位需提供县民族宗教局出具的《少数民族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六、选岗 通过资格复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专业岗位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招聘岗位,(同分者以笔试分高者优先;笔试分相同的,以综合基础分高者优先);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高分者优先选择岗位(同分者以笔试分高者优先;笔试分相同的,以综合基础知识分高者优先)。放弃的空缺岗位,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考察、聘用 确定岗位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替补。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一)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二)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三)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四)曾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五)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七)近两年内,在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 (八)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九)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3、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苍南县人事局。 九、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均在苍南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发布,不另行通知。 联系科室电话: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0577-68881517
苍南县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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