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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市部分学校2012公开招聘教师

(全职,发布于2012-02-06)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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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师资需求的实际,经如皋市人社局审核,南通市人社局核准,决定组织2012年春季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目

  镇校别

初中

小学

音乐

美术

体育

幼教

合计

政治

教育技术

历史

地理

语文

数学

英语

林梓镇

1

 

 

 

 

 

 

1

 

1

 

3

下原镇

 

 

 

 

1

1

 

1

1

 

1

5

郭园镇

 

 

 

1

1

1

 

1

1

 

1

6

吴窑镇

 

 

1

1

 

 

1

 

1

1

1

6

石庄镇

 

 

 

 

1

 

1

1

 

 

1

4

长江镇

1

 

1

 

1

1

1

 

1

1

1

8

江安镇

 

 

 

 

1

 

1

1

1

1

5

高明镇

 

1

1

1

1

 

 

1

1

 

1

7

常青镇

 

1

 

 

1

1

1

1

1

1

1

8

搬经镇

 

 

 

 

 

 

 

 

 

 

1

1

九华镇

 

 

 

 

1

 

 

 1

 

 

1

3

合计

2

2

3

3

8

4

5

7

7

5

10

56

     科目

  职业教育

汽修

建筑

财会

烹饪

纺织服装

 

 

 

 

 

 

职教中心

2

 

1

 

1

 

 

 

 

 

 

4

一职高

 

2

1

1

1

 

 

 

 

 

 

5

合计

2

2

2

1

2

 

 

 

 

 

 

9

 二、报考条件

(一)初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

1.如皋籍2012年师范类本科、专科毕业生;如皋籍2011年尚未就业的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本科、专科毕业生。

2.江苏省其他地区户籍2012年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且获得2次三等或1次二等以上奖学金者。

3. 2011年毕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研究生和2012年毕业的研究生,均不限户籍。

(二)职教专业教师岗位:

1. 2012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 如皋籍2011年尚未就业的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对口。其中汽修岗位教师的专业为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服务工程、汽车检测与维修;建筑岗位教师的专业为建筑工程类;财会岗位教师的专业为财务财会类;纺织服装岗位教师的专业为纺织服装类。

(四)报考的教师岗位应与所取得的教师资格相一致,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相对应学科的初中、小学教师岗位。

三、报名方法、时间和程序

应聘者于2月6日-7日到如皋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报名大厅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江苏省其他地区户籍师范类考生必须提供2次三等或1次二等奖学金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11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如皋籍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在核查原件、复印件后,收取复印件。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2010年、2011年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可按2:1的比例开考。

四、笔试

研究生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经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取得笔试资格者,于2月8日下午2:00-5:00到市民中心一楼教育局窗口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的内容:(1)相应学科教材内容(约占75%);(2)相应学段学科的教材教法(约占25%)。

五、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者中,各学科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如达不到3倍,则按实际人数开考,并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和如皋教育网(ww***net[点击查看])进行公告。

2、面试方式:上课。上课的内容与笔试的学科相同。上课的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在笔试、面试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具体办法是:在面试合格(60分及以上)者中,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排序,如果硕士以上研究生面试考核成绩排名在招聘计划数内者,则直接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其他人员依据笔试、面试考核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按照学科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减去研究生的体检人数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

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具体参照公务员招录规定的不合格条件),则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和《如皋教育网》(ww***net[点击查看])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九、签订就业协议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市教育局向市人社部门报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2012年7月底,由如皋市教育局依据拟聘用人员的填报志愿及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聘用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2012年师范类毕业生报到时未取得教师资格不予聘用。

十、 其他事项

因下列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签订就业协议后不再递补。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3)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十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新教师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人事主管部门参加全程监督和指导,举报电话:0513-87199166、87650716。

十二、本招聘简章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如   皋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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