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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配备残疾人工作协(助)理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合残联〔2006〕72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在我县各镇、园区招聘残疾人工作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名额 招聘范围:全县各镇、园区所在地常住户籍人员; 招聘名额:共20名,具体岗位见《2012年庐江县招聘镇、园区残疾人工作协理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热心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能力; (二)具有劳动能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适应残疾人工作的下岗、失业、无业的肢体、低视力、可进行正常交流的听力言语等轻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三级及以下)或精神、智力残疾人的直系亲属;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1994年2月1日-1967年2月1日出生人员)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业务操作,有一定的工作能力、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能以正常方式独立开展工作;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2月13日-2月17日。 报名地点:庐江县残联(县政府综合楼一楼东) 报名时须由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 1、《2012年庐江县招聘镇、园区残疾人工作协理员报名登记表》(登陆庐江县政府网站或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镇、园区出具的相关证明; 4、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4张。 每人限报本镇、园区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不足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残联、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笔试前发给《笔试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涉及残疾人的法律法规知识、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等。采取百分制,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同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技能操作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计算机实际操作水平。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见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三)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依次排序(下同)。 体检重点检查应试者有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查看身体素质能否胜任拟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因体检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对应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由县残联组织实施,重点考核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因考核不合格缺额,从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本次招聘镇、园区残疾人工作协理员实行编外聘用,劳动合同管理。首聘期1年,试用期1个月。首聘期满后实行一年一聘。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首聘期满考核不合格,终止劳动合同。首聘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作待遇 残疾人工作协理员工资标准为13000元/年(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由县残联拨付,镇、园区按月发放。所在镇、园区可根据工作业绩给予适当补助。 招聘工作由县残疾人工作协理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县残联、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5-7335836(县残联) 0565-7312016(县人社局 ) 监督电话:0565-7329642(县监察局) 附:1、2012年庐江县招聘镇、园区残疾人工作协理员岗位表 2、2012年庐江县招聘镇、园区残疾人工作协理员报名登记表
庐江县残疾人工作协理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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