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煤炭主体专业技术人才优惠政策
(2011年10月)
为了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引进煤炭主体专业技术人才的薪酬福利待遇,规范人才管理,现就相关政策作如下说明:
一、实施范围
集团公司公开招聘的采矿工程、岩土(矿建)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安全工程、测绘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煤炭主体专业毕业的全日制二本B类以上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二、职业生涯规划
1、见习期
集团公司引进的煤炭主体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按以下规定执行见习期:
本科毕业生井下岗位见习期为6个月;混合岗位(井下生产业务科室)见习期为9个月;地面岗位见习期为1年。
硕士研究生井下岗位见习期为3个月;混合岗位(井下生产业务科室)见习期为6个月;地面岗位见习期为9个月。
博士研究生见习期为3个月。
上述人员见习期满后即可根据岗位需求,参加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的竞聘。
2、职业生涯设计
集团公司积极为每一名员工打造个人与企业共同成长的职业发展平台。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结合员工自身职业兴趣、学历与特长,为员工提供两种发展途径:
生产管理型发展通道:职员、业务主管、部门副职、部门正职、分管副总、总经理等。
专业技术型发展通道: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级技术干部、技术高管等。
集团公司坚持“能者上、庸者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所属分子公司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实行竞聘制,公司的迅速发展为每一名做好成长准备的优秀人才,提供自我展示、自我实现的宽广平台。
三、薪酬待遇
集团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员工个人工资收入由岗位工
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各种津贴、安全奖等组成。
1、本科毕业生
井下岗位享受见习技术员待遇,年收入6万元;混合岗位(井下生产业务科室)享受见习技术员待遇,年收入5万元;地面岗位根据本人从事岗位确定待遇,年收入3万元。
2、硕士研究生
井下岗位享受技术员待遇,年收入7万元;混合岗位(井下生产业务科室)享受技术员待遇,年收入6万元;地面岗位根据本人从事岗位确定待遇,年收入4万元。
3、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待遇,年收入10万元以上。
以上薪酬水平系指员工见习期满,本人所在单位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完成经济效益目标时的收入水平。实际收入要与本单位经营业绩、本人工作业绩挂钩考核。
四、社会保障
1、公司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五项法定社会保险。
2、企业年金根据本人岗位工资变动情况确定当年缴费基数,由员工和企业按照1:4比例缴纳。
3、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按照本人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由员工和企业按照3:5的比例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4、公司还为每一名员工缴纳大病医疗保险,并为煤矿井下岗位员工缴纳商业意外伤害保险等。
五、购房补贴
集团公司公开招聘的的煤炭主体专业二本B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岗位对口、在井下或井下生产业务管理岗位工作满五年的,今后本人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区购房时由所在单位提供购房补贴,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本科毕业生:井下岗位30000元/人,混合岗位(井下生产业务科室)20000元/人。
硕士研究生:井下岗位50000元/人,混合岗位(井下生产业务科室)30000元/人。
博士研究生:在公司工作期间,免费提供住房一套。
六、其他方面
1、集团公司为煤炭主体专业本科生提供两人一室的标准化公寓和全新的配套用品;硕士研究生提供一人一室的标准化公寓和全新的配套用品。
2、婚、丧、产、探以及年休假等节假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为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定期为员工开展健康体检等福利。
以上所有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兰花集团人事劳资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