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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东省龙门县卫生局下属慢性病防治站

(全职,发布于2012-02-13)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精神卫生专业工作人员
  • 信息来源:福瑞医生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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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卫生局下属单位慢性病防治站公开招聘精神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2-09 16:02:46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 139 号令)和龙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龙府 [2010]96 号)和龙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使用 1 名事业编制指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招聘人数为 1 人,精神卫生专业工作人员 1 名。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 报考者必须符合相应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 35 周岁以下( 1977 年 01 月 01 日后出生)。有 5 年基层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 45 周岁以下。

(三)临床医学大专学历以上,取得精神卫生专业资格以上。

(四)龙门户籍。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2 年 2 月 23 日- 2 月 27 日止(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龙门县卫生局人事股。

(三)报名要求

1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ww***.cn[点击查看] ),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1 份。

2 、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如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 2 张。

3 、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时应明确是否同意服从调配。

4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因为招聘岗位特殊,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成立公开招聘考核领导小组和面试考官组,面试考官组的评委人数不少于 5 人且为奇数,面试中评委就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基本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测试。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总分 100 分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龙门县公众信息网 (ww***.cn[点击查看]) 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六、体检

    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 2010 】 276 号)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龙门县公众信息网( ww***.cn[点击查看] )公示 7 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给予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九、需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 、公示期满 10 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龙门县卫生局

二 〇 一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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