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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2012年考试录用
法官助理(含其它职位)专业考试工作安排
各位考生:
北京法院2012年考试录用法官助理专业考试的相关筹备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在“2012年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中报考北京法院职位的考生(含免试村官考生)。
考生应当如实填报个人的各项信息。在“2012年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中瞒报、虚报毕业时间、毕业证及学位证、司法考试成绩、速录等级证书等重要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在专业考试报名截止日前主动向所报考法院说明情况。未如实说明情况的,一经查出,将取消其被录用的资格,且在五年内不得报考北京法院的任何职位。
二、报名时间:
三、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北京法院录用毕业生信息系统”(21***7.6[点击查看]),在该系统首页左上角的登录通道以个人身份证号码为用户名、以个人在北京人事考试网报名参加“2012年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时的密码为密码登录,确认个人报名信息,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补充相关个人信息。
四、准考证发放:
五、考试时间:
上午10:00—11:30(心理测试)
下午13:30—16:30(专业考试)
六、考试地点:1、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2、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木樨地校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各考生具体考试地点请见准考证。
七、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八、考试内容:1、法官助理职位专业考试试卷为一张综合性试卷。以现行基本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为考试依据,内容涵盖刑事、民事、商事、行政专业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法学专业知识认识、分析和解决审判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试卷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及写作题。部分试题允许考生按照题目要求选择作答。2、其他职位专业考试主要测试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3、心理测试侧重从心理素质角度检验考生是否适合法院工作。
九、注意事项:考生须凭准考证、学生证及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心理测试采用填涂机读卡方式进行,考生须使用2B铅笔填涂;法官助理职位专业考试考生须使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答题;其它职位专业考试考生除使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答题外,还须使用2B铅笔填涂。请考生自备相关文具。考场具体规则请见附件二。
北京法院专业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心理测试、专业考试各个工作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不需向任何组织或个人交纳任何费用。对于考务人员和其他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作弊行为,考生有权予以监督,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监督电话:85268719,85268791。
十、成绩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2年3月中下旬在“北京法院录用毕业生信息系统”发布(北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可按报名时同样的方式登录“北京法院录用毕业生信息系统”查询本人的专业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