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信息由中山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中山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岗位要求:
岗位要求: 1、重点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只限“211”工程学校),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经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考虑。2、熟悉民法、合同法、劳动法相关法律,能独立承担一般性合同纠纷的处理等法务工作法律。 3、具备公文写作和公文处理能力,熟悉电脑办公。 4、具有人际沟通能力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思路清晰,考虑问题细致;能坚持原则,善于听取各方意见。 5、只限女性。 岗位职责:1、处理公司诉讼(含仲裁)及其他案件,法律纠纷的处理、跟踪和督办;2、领导交办的其他行政事务。
岗位要求: 1、重点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只限“211”工程学校),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实习经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考虑。2、熟悉民法、合同法、劳动法相关法律,能独立承担一般性合同纠纷的处理等法务工作法律。 3、具备公文写作和公文处理能力,熟悉电脑办公。 4、具有人际沟通能力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思路清晰,考虑问题细致;能坚持原则,善于听取各方意见。
5、只限女性。
岗位职责:1、处理公司诉讼(含仲裁)及其他案件,法律纠纷的处理、跟踪和督办;2、领导交办的其他行政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