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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阳县中医院2012年招聘公告
浙江省平阳县中医院简介
浙江省平阳县中医院坐落在平阳第一经济重镇鳌江镇,与全国著名的农民城----龙港镇隔江相望,服务人口辐射范围80多万,是一所集医疗、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三级乙等中医院;江西中医学院教学医院;浙江省首批中医"名院"建设单位。
浙江省平阳县中医院于1984年12月29日开始筹备,1991年3月17日正式开诊。1992年通过二级乙等医院的评审, 2003年开卫生医疗机构改革的先河,兼并平阳县第三人民医院(平阳县第三人民医院是一所综合医院,创建于20世纪50年代), 2005年以高分通过国家二级甲等中医院的评审;2006年成为江西中医学院附属教学医院,;2007年被确定为浙江省首批中医"名院"建设单位。2011年通过国家三级乙等中医院的评审。
浙江省平阳县中医院目前核定床位450张,年门诊量48.6万人次,出院10102人次,业务收入1.4亿元,在温州县级中医院中业务量排名第一,在所有综合性医院中名列前茅。现有职工48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40名,中级职称140名;人均业务量30万左右。配有16排CT、CR、C臂、彩超、电子内窥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免疫发光机、血透仪、钼钯X射片机、进口胃肠机等先进医疗仪器。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骨伤科、肿瘤科、针炙、推拿、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肛肠科、急诊、康复科、精神科、感染科、麻醉科、ICU等19个一级临床科室、20个二级临床科室、10个病区及10多个医技科室。医院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科和1个省级专科。
我院全体医务人员时刻牢记我们的办院宗旨,突出中医有特色,西医不落后,主动为地方建设服务。我院的领导班子时刻牢记"要病人满意,首先要让职工满意"。近几年我院职工的福利每年递增,在温州平阳县各大医院中我们职工的收入名列前茅,2011年人均收入80000。目前我院全体干部员工正以饱满的热情,努力工作,努力使医院在技术水平、中医特色、服务水平等再上一个新台阶。
为了适应医院又好又快的发展需要,诚聘医学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如下:
2012年浙江平阳县中医院医学专业人才需求表
序号 岗位名称 诚聘专业 学历要求 需求人数 其他要求
1 临床岗位 临床医学 研究生 5 西医
2 临床岗位 临床医学 本科生 10 西医
地址:浙江省平阳县鳌江兴鳌中路107号
网址:ww***.cn[点击查看]
Email:bizhixing_ren@
邮编:325401
联系人:姜莉静
电话:0577---63626360
浙江省平阳中医院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若干规定(试行)》已经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九日
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构筑区域特色人才高地,为富民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人才是指事业单位紧缺专业需要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类技能人才。
第三条 构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绿色通道。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可通过考核的方式选调,考核选调由县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在单位人员编制限额内可不受增人计划和技术岗位职数的限制,对急需引进而又满编的单位,可由县编制部门落实专项编制予以解决。辞职重新录用的,承认其原有身份、工龄、保险龄。
第四条 对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实行住房优惠政策。由县政府向房地产开发商按成本价回购部分商品房(包括限价商品房)作为人才公寓,以"先租后售"的形式供应。租赁期间,人才公寓由房管部门参照直管公房管理,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在平阳服务满8年后按购置成本价供其购买。2010年起,由县府办牵头,房管、人事部门提出购置方案,国土资源、财政、国资部门配合,每年在昆阳镇、鳌江镇、水头镇各购置若干套面积为100㎡左右的商品房作为人才公寓,其他乡(镇)视具体情况酌定。人才公寓租售办法由县人事、财政、房管等部门另行研究制定。
未享受人才公寓租住的,政府给予异地安置补贴,高层次人才每年10000元,紧缺急需人才每年6000元,在县内累计享受最长期限为8年。
第五条 对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实行人才津贴制度。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享受的人才津贴不计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额。津贴标准分为:高层次人才每月500元,紧缺急需人才每月300元,在县内累计享受期限为36个月。
第六条 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户籍可随调随迁,可根据其本人意愿落实在工作单位社区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或房屋产权所在地,人事关系可由县人才交流机构免费代理。
第七条 对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的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要求调入平阳的,由县人事部门根据其个人情况,按照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和岗位任职条件,积极予以协调解决。
第八条 随迁子女入学享受本县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原在重点学校就读的,由县教育部门安排到相应的重点学校就读。随迁子女系大中专毕业生的,享受我县大中专毕业生同等待遇。
第九条 对引进国(境)外专家,并取得较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引智项目,在享受国家、省、市优惠政策的同时,根据每个项目的执行情况资助项目执行单位5000元至20000元的外国专家来华生活费。
第十条 本县事业单位申报国外智力引进项目的,除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优惠政策外,根据引智项目渠道分别给予资助。对自行引智的项目,每项资助20000元;对专家组织的无偿引智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
第十一条 引进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列入我县各类优秀人才的评选范围,纳入申报国家、省、市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拔尖人才及科技进步奖等各类奖励的推荐范围,其在平阳县外取得的成果也可作为参评依据。
第十二条 强化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的继续教育,政府每年安排部分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到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学习,有科研项目的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第十三条 加快形成多元化的人才开发投入机制。县政府设立引进人才发展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今后视经济发展及财力状况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增加,重点用于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培养、开发、使用及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和单位的奖励。
第十四条 鼓励用人单位以"柔性引才"的方式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除通过选调方式引进外,也可采取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或开展其他专业服务等形式,引入我县从事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平阳县原有人才政策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