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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级机关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省属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医院现有职工500多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60人,开设床位253张。因业务拓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 |
备注 |
1 |
口腔科 |
1 |
研究生及以上 |
口腔修复 |
本科阶段为口腔医学专业 |
2 |
口腔科 |
1 |
研究生及以上 |
牙周病学 |
本科阶段为口腔医学专业 |
3 |
妇科 |
1 |
研究生及以上 |
妇产科学 |
本科阶段为临床医学专业 |
4 |
眼科 |
1 |
研究生及以上 |
眼科学 |
本科阶段为临床医学专业 |
5 |
神经内科 |
1 |
研究生及以上 |
神经病学 |
本科阶段为临床医学专业 |
6 |
急诊科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急救医学 |
|
7 |
医学影像 |
1 |
本科及以上 |
放射医学 |
|
8 |
电生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或神经病学 |
|
9 |
检验科 |
1 |
本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 |
|
10 |
护理 |
5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持有护士资格证书 |
11 |
药剂科(1) |
1 |
本科及以上 |
中药学 |
|
12 |
药剂科(2) |
1 |
本科及以上 |
药学 |
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从事西药调配工作二年及以上,持有药师资格证书。 |
13 |
护理 |
5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 |
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二年及以上,持有护士资格证书 |
14 |
口腔科 |
1 |
大专及以上 |
口腔医学 |
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从事口腔技术工作二年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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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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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素质,团队协作精神好;
2.本科学历人员应具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有要求工作经历的招聘岗位除外);研究生学历人员应具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3.应聘人员须为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招聘岗位除外);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5.应聘人员毕业时间、工作年限及取得资格等日期截止至2012年8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1.公开招聘信息: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福建卫生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和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网站(21***088[点击查看])公布。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20日至2012年3月5日(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所有应聘人员均要求在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网站(21***088[点击查看])网络报名的基础上,进行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登录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网站(21***088[点击查看])人才招聘栏目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到福建省级机关医院人事科办理确认手续(往届生需另附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网上报名后,未经现场确认报名无效。
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等请留意省级机关医院网站相关通知。
(3)报名收费办法:对组织笔试的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选应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
3.考试、考核办法:
(1)拟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含1:3)以上方可开考,若应聘人数低于1:3,报经省公务员局审核批准后,可按实际人数组织开考。
(2)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含技能考核)和面试所占比例分别为40%、60%,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比例低于1:3,按实际人数面试。
(3)面试分数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医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考核工作。医院纪委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5)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事项请关注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网站),请所有应聘者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四、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技能考试及面试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拟聘人选没有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经考核、体检等程序确定为拟聘人选,如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院与拟聘人员按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我院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可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本科生岗位合同试用期一年,研究生岗位合同试用期半年,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签合同。
六、信息公布方式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卫生信息网和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网上公布招聘信息。
七、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67号人事科
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834216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二O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