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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次数: 20 职位数 不限 所需专业 学历要求 发布时间 21/02/12 16:53:55.000 吕梁学院招聘“985工程院校”或各专业名列前茅的院校博士、硕士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强校”战略,更好地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我校事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整体素质,为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优秀、紧缺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袁纯清书记2010年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创新人才引进工作机制,通过引进和招聘教师充实教师队伍,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的学缘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促进我校师资向本科教师转型,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学校实施“四三二一”发展战略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招聘原则 (一)高层次。面向有一定学术素养、具备一定科研能力的 “985工程院校”及各专业名列前茅的院校的博士、硕士毕业生。 (二)导向性。在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专业建设总体思路和发展规划,对新设专业、紧缺专业、新兴专业人才采取倾斜政策。 (三)竞争性。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年轻化。注重改善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促进教师队伍年轻化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四、招聘学历、对象及录用条件 (一)招聘学历 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对象 “985工程院校”或各专业名列前茅的院校的统招毕业生(详见附表:“985工程院校”及各专业名列前茅的院校名单)。 (三)录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硕士毕业生的第一学历一般为大学本科毕业; 5、博士、硕士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6、年龄要求:博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吕梁学院招聘“985工程院校”或各专业名列前茅的院校的国家统招毕业生计划》经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审批后,在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教育厅、吕梁学院网站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应聘者报名 应聘人员可在我校赴相关高校进行现场招聘过程中报名,也可发送应聘信息到我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务邮箱报名,邮箱地址:llxyrsc@。 应聘人员应提交的应聘材料为:1、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主要代表作、主要获奖证书等;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起止时间为:2012年2月1日—3月5日。 (三)资格审查 1、学校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学校招聘领导组组织招聘工作人员赴相关高校进行现场招聘及面试,并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也可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 (四)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初试与复试。 1、初试 (1)初试方式 学校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初试工作。初试在985院校、各专业名列前茅的院校或吕梁学院进行。初试采取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初试时间 初试随报名同时进行,时间为2012年3月6日-9日; (3)初试结果公示 初试合格者于2012年3月10日在吕梁学院网站公示。 2、复试 (1)参加复试人员 初试合格并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参加复试。参加复试人员和拟录用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为3:1,紧缺专业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 (2)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试讲或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科研能力等情况。 复试后按复试总成绩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3)复试时间:2012年3月15日-16日。 (4)复试地点:吕梁学院新校区。 (五)考核、体检 学校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组审定。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报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教育厅和吕梁学院网站公示。 (七)拟聘用人员到岗实习试用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到岗实习试用,时间为三个月。 (八)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六、招聘“985工程院校”和各专业名列前茅高校的博士、硕士毕业生的岗位基本职责 (一)博士岗位职责 学校与被录用的“985工程院校”和各专业名列前茅高校的博士毕业生签订协议,签约服务期为八年 。博士毕业生签约服务期的前五年内须完成下列工作任务: 1、科研任务 学校为来校工作的博士毕业生搭建科研平台。博士毕业生签约服务期的前五年内(服务期八年)须完成下列科研任务中的三项任务。完成的科研任务必须是以“吕梁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项目主持人。 (1)主持省级以上(含省级)教改、科研项目1项; (2)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或SSCI收录1篇; (3)在本专业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4)出版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的学术专著或教材; (5)获得发明专利1项。 2、教学任务 (1)须讲授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本科生课程,不少于328学时/年,教学效果好; (2)承担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工作; (3)承担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效果良好。 (二)硕士岗位基本职责 学校与被录用的“985工程院校”和各专业名列前茅高校的硕士毕业生签订协议,签约服务期为五年 。签约服务期的五年内须完成: 1、科研任务 学校为来校工作的硕士毕业生搭建科研平台。签约服务期的五年内须完成下列科研任务中的两项任务。完成的科研任务必须是以“吕梁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本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项目主持人。 (1)主持省级以上(含省级)教改、科研项目1项; (2)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或SSCI收录1篇; (3)在本专业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4)出版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的学术专著或教材; (5)获得发明专利1项。 2、教学任务 (1)须讲授2门以上课程,其中1门为本科生课程,不少于328学时/年,教学效果好; (2)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工作; (3)承担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效果良好; (4)承担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排兼任一年以上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 七、招聘“985工程院校”和各专业名列前茅高校的博士、硕士毕业生的优惠政策 (一)博士毕业生优惠政策(必须具备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博士毕业生在完成岗位职责的情况下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提供购房补贴20万元,8年内逐年平均发放; 2、安家费4万元,一次性发放; 3、科研启动费:按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要求,与在校教师同期申请科研项目,优先给予资助; 4、配备电脑一台(或资助5000元); 5、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五年内); 6、享受处级电话补贴; 7、妥善解决两地分居配偶的工作调动和工作安排问题,学校根据编制、工作需要和配偶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岗位安排工作或安排临时性工作。若不需要解决配偶工作学校一次性补偿5万元。 (二)硕士毕业生优惠政策(必须具备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 硕士毕业生在完成岗位职责的情况下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根据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的需要,为招聘的“985工程院校”和各专业名列前茅高校硕士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办公、实验条件,给每人配备电脑一台(或资助5000元);学校协助安排临时住房。 2、招聘的“985工程院校”和各专业名列前茅高校的硕士毕业生除领取国家规定和学校发放的工资外,享受每年 6000元(税后)的工作补贴,补贴5年。 3、招聘的“985工程院校”和各专业名列前茅高校的硕士毕业生,按学校科研管理规定,与在校教师同期申请并优先承担科研项目。 4、优先承担相关专业教学任务。 八、对2011年“985工程院校”及各专业名列前茅的院校的博士、硕士毕业生的考核、待遇兑现和违约处理办法 按照《吕梁高等专科学校稳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和管理办法》(校政字[2008]7号)执行。 九、工作纪律 1、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用。 2、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如工作人员有亲属参加应聘必须回避。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各环节的工作,并接受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 “985工程”院校、科研院所及部分专业 名列前茅的高校名单 一、“985工程”院校名单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厦门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南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吉林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同济大学、中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二、科研院所名单 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林业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的直属研究机构 三、部分专业名列前茅的高校名单(985院校除外) 法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教育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上海体育学院 经济学:上海财经大学 历史学:华中师范大学 农学:南京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 文学:中国传媒大学、暨南大学 医学:首都医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 林学: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 美术类: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音乐类: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 体育类: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 成都体育学院 动画专业: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电影学院、中国美术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吉林艺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 新闻专业:中国传媒大学、暨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金融专业:西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暨南大学 会计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 通信工程: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 铁道专业:北京交通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大连交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石家庄铁道学院 采矿工程: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 兵器工程:南京理工大学 材料工程:北京科技大学 电力专业:华北电力大学、东北电力大学、上海电力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 中医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影视、戏曲、传媒等艺术类: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戏曲学院、上海戏剧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