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1978年,原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三十多年来,培养了近万名的金专学子,他们中的多数已经成为各级金融机构的业务骨干,有省银监局局长高飞,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行长张平,光大银行吉林省分行行长王守坤等十余人任省级银行行长、副行长,有三百余人担任金融机构的处级干部,2000年划归吉林省政府,成为我省唯一一所金融类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10月,为了适应高职教育模式转变的需要,依托金融系成立了“金融理论与业务研究室”,在金融理论研究的同时,重点加强金融机构业务和实训内容的研究,经过五年的研究与实践,完善、丰富了实践教学体系和内容,获得了多项教学成果奖,2009年11月,在“异地建校,独立升本,内涵与外延同步发展”方针带动下,整合校内外各方面研究力量,在“金融理论与业务研究室”的基础上,成立了“吉林省金融文化研究中心”,并独立设置机构,实现了从侧重金融理论和业务领域研究,向金融文化方向研究的转变,丰富和拓展了研究领域。
我中心预招聘专职研究人员1名,岗位职责和对引进人才的具体要求如下:
1、岗位职责:拟引进的专职研究人员主要负责中心交给的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研究工作;配合中心室主任做好中心日常管理工作;中心其它工作。
2、各种待遇:专职研究人员入职后,除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享受工资及各种保障待遇外,还可以享受学校引进人才的其他优厚待遇,具体面议
3、引进人才条件
(1)政治素质要求:擅长并热爱研究工作,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毕业院校要求:国家重点院校(最好是985或211院校),能力突出可放宽条件。
(3)学历和研究经历要求:全日制博士应届毕业,上学期间有科研经历。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但不超过35岁。
(4)专业能力要求:有数量经济、金融学、金融工程专业背景,本科是金融学或金融工程专业,硕士、博士是经济管理类专业,或本科是应用数学专业,硕士、博士是金融学或金融工程专业,能利用数学模型进行金融方面的研究工作。
联系电话:0431-85374881 13756160628 联系人: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