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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岳麓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工作人员共10名。其中:文秘人员2名;用地管理工作人员1名;矿管工作人员1名;拆迁项目负责人4名、拆迁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身心健康; 3、具有所报名岗位所需要的条件与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7日)。 (二)具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2年3月17日-18日 地点:岳麓区国土分局人事监察室(区政府6栋404室) 电话:0731-88999215(聂);88999218(李) 要求: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并填写《岳麓区国土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 (二)资格审核。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如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三)考试(合计总分100分):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分值:文秘笔试占总成绩60%;用地、矿管工作人员笔试占总成绩50%;拆迁项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笔试占总成绩40%。 时间:2012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 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时间:2012年3月23日上午8:30集中候考。 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执行。 (五)递补。有体检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由区国土分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5天。 (七)正式聘用。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实行编制外合同聘用制管理;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待遇 1、试用期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应聘者试用期的工资。 2、试用期满后。文秘人员待遇不少于6000-7000元/月;用地、矿管工作人员待遇不少于4000元/月;拆迁项目负责人待遇不少于6000元/月;拆迁工作人员待遇不少于3500元/月。另按要求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 3、适应工作且优秀者。待遇可从优,并可逐年增加,还可考虑长期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31-88999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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