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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镇人民政府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新浦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人员性质
性质为镇政府编外工作人员。
二、招考指标
共5名。
三、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1、慈溪新浦籍生源(高校录取时为慈溪新浦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慈溪新浦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12年3月8日 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体职位:(1)劳动监察中队2人,要求男性,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2)劳动保障协理员1人、民政协理员1人、安监协理员1人,性别不限,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3月8日-3月14日 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新浦镇组织办(新浦镇政府主楼三楼)报名。 联系人:孙君君
联系电话:63579862。
(二)考试
1、笔试时间为2012年3月15日13:30,地点在新浦镇成校,提前15分钟进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基础公共知识和申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每个职位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足职位指标数3倍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三)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
(五)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3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合同聘任制,待遇按镇机关临聘人员标准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并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六、其他
本招聘办法由新浦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新浦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