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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结合我县当前扶贫工作实际,我县成立凌云县新一轮扶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并设立凌云县扶贫工作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为顺利完成招聘工作,特制订本招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凌云县监察局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的岗位、人数和要求
工作 岗位 |
招聘条件 |
招聘 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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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历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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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办 |
财务、会计、金融类 |
全日制大专以上 |
30周岁以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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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办 |
计算机类 |
全日制大专以上 |
30周岁以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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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按相应工作岗位招聘条件年龄要求,截止
(二)身体健康;
(二)具有诚信、自律、规范、敬业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富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拥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整体意识,大局观念强;
(三)热爱社会事业,愿意从事农村扶贫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四)符合规定的专业、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3、受过司法处理的;
4、已就业并和相关部门签订劳动合同,由当地财政部门通过工作经费拨付相关部门支付工资待遇的。
六、具体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百色人才网、凌云县有线电视台、凌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凌云县扶贫工作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和当地村委会(社区)、派出所、计生部门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部门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截止报名结束后,由凌云县监察局、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由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并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的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要求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确实急需进人的岗位,经报凌云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分值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农村扶贫工作相关政策》(30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20分)、《 行政能力测试 》(50分)等基础知识。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岗位应聘人数低于面试人数比例要求的,对确实急需进人的岗位,报凌云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可适当降低面试人数比例。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分数。
面试成绩在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前公布。
(六)体检(
按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七)政审(
凌云县监察局、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凌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考察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七)聘用(3月底)
经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由凌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用期为2年。劳动(聘用)合同(含两个月试用期)期满后,工作表现优秀、业务能力强者,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报经凌云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可续签订合同。聘用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培训与试用同步进行,岗前培训时间为5天,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因培训试用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从参加面试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程序进行递补。
六、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
扶贫工作中心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列入财政预算,并按规定依法参加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上述保险中按规定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统一代扣代缴。
七、人员管理
聘用制凌云县扶贫工作中心工作人员实行日8小时工作制,享受国家规定法定休假时间,当遇特殊情况,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凌云县监察局的全程参与监督下,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执行做到严肃纪律,依法公开,择优聘用,确保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凌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