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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科学研究等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院是1978年经国家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是国内唯一专门从事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研究开发、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研究的国家级科研院所。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为尽快建立一支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管理、科学研究等岗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人员9名、科研管理人员1名。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安心工作;
3、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30日。
2、报名方式:邮寄报名(挂号)。
3、邮寄地点: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院办公室 施蕴玲收,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4号,邮编:210042。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2、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3、提供身份证、获奖证书及有关职位要求的资质和资历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提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角);
5、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在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加盖学校章)。
四、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由院办公室电话通知面试时间;
2、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备核查。
五、考 试(面试)
1、按照南京野生植物研究院制定的面试办法组织实施;
2、所有招聘工作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聘用和待遇
1、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工作人员,我院为聘用者交纳社会保险。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属应届毕业生的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与本院签订劳动合同;确定进入事业编制者,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核合格,与实行劳动合同制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和绩效奖励(奖金提成制)二部分。基础工资执行我院制定的基本工资与福利标准,绩效奖励与本人工作业绩、贡献和单位效益挂钩。
4、在工作满2年后,对于劳动合同制聘用人员工作表现优秀,如本人愿意,经组织考核可转为事业编制,作为对优秀工作人员的激励政策,同时提供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专业培训、职称聘用、职务晋升)和发展机会。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院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4号
联系电话:025-85471390
网 址:ww***com[点击查看]
附件:1、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格式]附件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南京野生植物综合利用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