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县实际,经县直各机关单位申报,县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审定,全县县直机关共计划招聘公务雇员27名,并定于2012年4月19日进行富川瑶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公务雇员统一考试。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2012年贺州富川瑶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富川瑶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公务雇员计划表》(附后)。具体内容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富川瑶族自治县党建网ww***.cn[点击查看]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事业服务,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就职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如有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经查实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处理。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填写信息必须真实。资格审查由各招聘机关负责。
(一)报名地点、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招聘《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到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填写《2012年富川瑶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公务雇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交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标准)照片4张。
报名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报名填表时间:2012年3月26日8:00—4月6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机关按照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提供的方式及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复核的途径,按时反馈给富川瑶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公务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和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3月26日— 4月6日17:30。
(三) 交缴报名考试费、寄材料方式及时间
经招聘机关审查通过的报考者,按规定交缴公共科目报名考试费(共110元)。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和职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材料各一份。
(四) 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2年4月16日—4月19日上午8:00。
三、考试
考试分《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验》两科,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公务雇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要求进行面试的职位,面试工作方案由招聘单位报富川瑶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公务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不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直接参加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公务雇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面试。
(一)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行政管理相关知识;哲学知识;政治知识;经济知识;法律知识;文化知识;科技与国情(区情)国力;其它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综合能力测验》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其他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二)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招聘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由主管部门报富川瑶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公务雇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进行考试;确实不能开考的,由招考单位报告招考主管机关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同时,可以根据个人要求办理解除报名手续或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参加考试。
(三)考试分值。《公共基础知识》100分,《综合能力测验》100分。面试分值100分(有面试要求的职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计算)。
(四)笔试时间:2012年4月19日
上午9:00-11:00考《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考《综合能力测验》
(五)考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六)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考试成绩在富川瑶族自治县党建网(ww***.cn[点击查看])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用人单位计划招聘的职位人数,用人单位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前实行资格验证,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提供的毕业证书所列的学历层次和专业必须与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体检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公务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应当在县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体检的要求以及自治区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5〕29号)和自治区人事厅、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发〔2007〕37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51号)等文件执行。
(二)考核
招聘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应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并符合录取分数要求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管理
要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聘用合同一期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要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聘用单位依据聘用合同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务雇员进行管理。公务雇员服务于县直单位或某项工作,不占聘用单位的人员编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不担任行政职务。
薪酬待遇: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县招商促进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县卫生局、县统计局、县水果办等单位所聘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新录用同等学历毕业生工资待遇执行(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不含应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及非富川籍人员的住宿补贴200元/月)。
六、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务必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一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二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三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各环节实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办事,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保证这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附:2012年富川瑶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公务雇员计划表(点击下载)
富川瑶族自治县县直机关单位
公开招聘公务雇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