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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成立于1997年6月,系自治区残联直属事业单位,属公益性全额拔款的社会服务机构,是我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技术资源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行业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开展各类残疾人辅助器具的知识宣传、信息咨询;各类辅助器具展示、评估适配、适用性改造、使用指导、技术培训;开展假肢、矫形器装配调查、宣传和推广等工作。 为适应业务的开展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精神。经集体研究,并在自治区残联人事部的指导下,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二)基本条件 1思想品行好,热爱残疾人事业,有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和无私奉献精神。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善于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 3、遵纪守法,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共同工作,协作精神好。 4、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关知识。 二、招聘方式与程序 1、网上公开发布招聘简章,明确具体事项。 2、应聘报名。应聘人员可以按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交简历(必须包含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南宁市外的应聘人员可按报名地点投寄个人简历。报名者最好标明拟应聘的岗位,个人简历恕不寄退。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广西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办公室(南宁市秀厢大道33号,邮编:530001),联系人:张春玲,电话:0771-3104172。 3、资格审查。中心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将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时间: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的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行为仪表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内容分为:专业知识和残疾人工作基本知识。 地点:广西南宁市秀厢大道33号,广西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心附楼四楼多功能厅。 时间:2011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用与待遇 根据岗位要求,按应聘者面试成绩择优录用,并通知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将进行三个月试用期并给予相应待遇。应聘者一经录用,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求,签订合同,给予相应的待遇。 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