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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考新闻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和充实宿豫新闻宣传队伍,提升宿豫对外宣传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择优招考区新闻中心工作人员3名。
一、招考对象
全区范围内事业单位、大学生村官和企业中符合招考条件和资格的人员。
二、招考条件
1.热爱新闻事业,对新闻工作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和执著的追求,文字功底较为扎实,综合素质过硬;
2.具备吃苦耐劳,顽强敬业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乐于奉献;
3.新闻宣传工作实绩突出,近两年来,分别在《新华日报》和《宿迁日报》上稿5篇和20篇以上;
4.本科以上学历(近两年在国家级报纸上稿5篇以上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5.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新闻工作经验或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
三、招考流程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3日至20日(双休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地点: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宿豫区政府办公大楼405室)。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二寸照片3张。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能反映和代表本人新闻写作能力和水平的文字材料、作品可附《报名登记表》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笔试。按照新闻从业人员需具备的知识和能力要求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新闻写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4.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的综合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察结束后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确定人员。
四、录用
招考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后,由人事部门正式办理调动或聘任手续,享受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待遇。
咨询电话:0527---84465657
中共宿豫区委组织部
2012年3月13日
宿豫区委宣传部公开选调(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61.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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