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防工程造价审核中心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辽宁省人防工程造价审核中心隶属于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3号(辽宁省政府院内),工作职责是负责全省人防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工作。对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新建和加固改造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结算进行复审;负责组织编制辽宁省人防工程费用定额、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招投标和人防经费内部审计等。
二、招聘岗位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2名,土木工程、电气专业各1名。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上述专业要求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造价员资格优先考虑);
3、2012年及2013年大学应届毕业生,身体健康;
4、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除外。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名、考核等工作由省人防工程造价审核中心按照省人防办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面试工作。
(二)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要求将本人简历以附件形式,发至zh-gan@信箱,联系电话:024—86936568;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
(三)资格审查
造价审核中心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四、聘用方式
1、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
2、试用期合格双方同意可先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以后再按规定续签期限劳动合同。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1、试用期内工资1100元;
2、正式聘用后,首次合同本科生工资2100元,研究生工资2200元,均含五险。
六、对初审合格者以电话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