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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2-3-14 |
为实现哈密地区国有企业跨越式发展,不断充实和培养国有企业管理型、专业技术型人才,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哈密地区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将长期面向大专院校招聘毕业生,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哈密地区国有监管企业人员招聘信息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除需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遵纪守法,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事业,爱岗敬业,求实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有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于2012年 3 月启动,具体由哈密地区国资委和用人企业组织实施。 (一)报名: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应聘人员自愿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聘者可登陆新疆哈密地区国资委招聘邮箱(hmgyqyzp@,登陆密码:hmgyqyzp),下载《地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登记表》,填写好招聘登记表后,将电子版的登记表格及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哈密地区国资委邮箱(hmdqgzw@),邮件主题请注明“国有企业应聘”字样。 (二)初选: 哈密地区国资委汇同相关企业,对应聘者的个人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由哈密地区国资委及用人企业的相关人员,对初选合格者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考察应试者的个性特征及职位的适应程度。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用。 (四)体检:通过面试的人员依据用人企业的相关要求,到其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或提交用人企业需要的身份健康证明。对体检不合格者、体检弄虚作假、隐瞒不适宜工作病史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已被录用,企业将予以辞退。 (五)聘用:经过以上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用人企业,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企业用工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予以辞退。 (六)聘用人员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照用工企业薪酬标准享受所从事岗位的薪酬待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统筹保险。 四、监督及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哈密地区国资委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2、应聘者在面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书面材料(使用A4纸张)。 3、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招聘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 联 系 人:哈密地区国资委企改科 刘佳 联系电话:0902-2230536、18099022395 QQ号:5365332 监督电话: 哈密地区国资委纪检监察室 0902-2230599 单位地址:哈密市文化东路4号(地区财政局后院二楼) 邮 编:839000 附件: 1、《哈密地区国有监管企业人员招聘信息表》 2、《哈密地区国有监管企业人员招聘登记表》 哈密地区国资委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哈密地区国有监管企业人员招聘 哈密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地区本级11户国有企业,涉及建筑、金融、投资、融资、担保、餐饮、旅游、矿产、种植等多个行业。截止2011年底, 11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66.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1.61亿元,利润1.41亿元,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成绩,为哈密地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了抢抓新疆大开发、大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实现哈密地区国有企业跨越式发展,不断充实和培养国有企业管理型人才,现长年面向大专院校招聘毕业生,希望有志的你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与我们一起推动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为哈密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哈密地区本级国有监管企业招聘信息
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0902-2230536、18099022395 QQ号:5365332 招聘程序了解及表格下载:hmgyqyzp@,登陆密码:hmgyqyzp 哈密地区国有监管企业人员招聘登记表
注: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电话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