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学历学位条件 实验(工程)技术岗位、财会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图书资料(档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为部属“211工程”院校博士研究生或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原则上应为部属“211工程”院校(档案学专业可放宽到省属“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不含专升本、自考本科和独立学院或分校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医生等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若毕业于相应专业类学校,学校层次和学历学位要求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见附件1)。“特别优秀”是指本科及研究生学习期间成绩优秀,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公开发表论文至少2篇,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至少1次。 (三)年龄条件 原则上要求 (四)学习成绩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医生、护士长要求英语四级达到425分);具备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有较强的文字表达、信息处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五)身体素质条件 身心健康,能承担较繁重的工作。 (六)各岗位其它条件: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将在面试之前现场核实,届时请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 (1)华中师范大学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已获最后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或现攻读学位的学位证明;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 (5)英语四级、六级成绩证书(需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 (6)所获奖励、资格考试证书等材料; (7)科研成果原件。 3.资格审查 人事处将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名单将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并告知面试事宜。面试之前由用人聘单位根据提供的原始材料进行资格复查。 三.相关待遇 本次招录人员除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人教师外,全部为学校人事代理员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