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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精神病医院始建于1958年6月,原名为顺义区精神病疗养院,2007年更名为顺义区精神病医院,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1997年顺义区精神病疗养院与顺义区卫生局精神卫生防治所合并,成为民政局所属的集精神病治疗与精神卫生防治康复于一体,我顺义区唯一一家对社会开放的精神病专科医院。
一、基本要求和职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热爱民政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国家体检标准要求;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职位条件
1、临床医生:35周岁以下,医学院校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者优先。
2、检验人员:30周岁以下,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检验士及以上资质。
3、护士: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护士及以上资质。
二、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发送简历至syqjsblyy@,我院将适时组织面试。
联系人:肖老师 陈老师
电 话:61455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