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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甘肃中医学院坐落在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是甘肃省唯一一所省属本科医学院校,2009 年被确定为 2008 — 2015 年甘肃省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学院有医学、管理学、经济学3个学科门类,13个本科专业(或方向); 16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硕士点已覆盖中医学、中药学和中西医结合下设的各个二级学科。 2002 年起与南京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中医儿科学博士研究生。 2009 年被确定为 2008 — 2015 年甘肃省唯一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单位。现有 10 个教学系部, 2 个二级学院, 5 个教学辅助部门。 2 所直属附属医院, 4 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44 所教学医院, 8 所实习医院, 13 个实习药厂, 2 个药用植物野外实习基地, 1 个药材加工及鉴定实习基地, 1 个药材种植基地,6个其他专业实习基地。
学院现有教职工545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63人。具有硕博士学历学位者204人。有7人次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国家级荣誉称号,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获得“甘肃省优秀专家”荣誉称号,13人被确定为甘肃省“333”、“555”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2人获得“甘肃省名中医”称号,拥有于己百、周信有、李少波、张士卿等全国知名专家,形成了一支老中青结合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学院始终以打造甘肃中医药人才高地,办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等中医药教育为己任,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科研开发和医疗服务为支撑,以队伍建设和科学管理为保证,立足甘肃,面向西部,辐射全国,服务社会,为中医药事业和甘肃教育及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招聘计划
招聘1:甘肃中医学院2012年博士人才引进计划
招聘2:甘肃中医学院2012年硕士人才招聘计划
引进人才待遇
(一)第一层次
1. 给予生活工作补贴 50 万元。
2. 来院工作当年,直接认定为院内学科带头人,并根据所在岗位和考核情况进行滚动管理。
3. 根据科研项目的大小、等级及进展情况,提供 20 — 30 万元的科研资助经费,并随科研需要逐年追加,保证科技开发等研究工作的正常进行。
4. 学院积极创造条件,推荐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允许跨校进行科研活动。
5. 按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积极帮助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
(二)第二层次
1. 给予生活工作补贴 20 万元。
2. 来院工作当年,直接认定为院内学术带头人,并根据所在岗位和考核情况进行滚动管理。
3. 根据科研项目的大小、等级及进展情况, 提供 5-8 万元的科研资助经费,并随科研需要逐年追加,保证科技开发等研究工作的 正常进行。
4. 学院积极创造条件,推荐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允许跨校进行科研活动。
5. 按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积极帮助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
(三)第三层次
1. 给予生活工作补贴 15 万元。
2. 博士研究生来院工作当年,直接认定为院内青年学术骨干;正高职称人员直接认定为院内学术带头人,并根据所在岗位和考核情况进行滚动管理。
3. 根据科研项目的大小、等级及进展情况,提供 3 — 5 万元的科研资助经费,并随科研需要逐年追加,保证科技开发等研究工作的正常进行。
4. 学院积极创造条件,推荐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允许跨校进行科研活动。
5. 按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积极帮助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
四、引进程序
1. 各单位(部门)上报需求,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次年拟引进人员专业、数量、岗位,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后,学院党委会决定引进计划。
2. 引进计划通过互联网公布。
3. 应聘人员向学院人事处提出应聘申请,并提供个人详细材料。
4. 人事处对 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后,组织相关系、部、职能部门和专家进行学术评议。
5. 院长办公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引进人选,并报党委会审定。
6. 引进人员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7. 办理人事关系。
五、引进人员服务期
高层次人才服务期为八年。
六、引进人员岗位职责
(一) 第一层次
1. 讲授本学科基础课和主干课程。
2. 及时追踪本学科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一定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并积极进行探索,努力开拓新的研究领域或研究点。
3. 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在服务期内,主持申请到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和省部级科研项目 2 项(第一申请单位署名为甘肃中医学院)。
4. 在服务期内,在世界著名检索刊物 SCI (科学引文索引)、 EI (工程引文索引)上收录 3 篇以上专业论文,并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 9 篇(独作或第一作者,单位署名为甘肃中医学院)。
(二) 第二层次
1. 讲授本学科基础课和主干课程。
2. 及时追踪本学科的发展方向,积极探索新的研究领域或研究点。
3. 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在服务期内,主持申请到国家级科研项目 1 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4 项(第一申请单位署名为甘肃中医学院)。
4. 在服务期内,在世界著名检索刊物 SCI (科学引文索引)、 EI (工程引文索引)上收录 2 篇以上专业论文,并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 8 篇(独作或第一作者,单位署名为甘肃中医学院)。
(三) 第三层次
1. 讲授本学科基础课和主干课程。
2. 及时追踪本学科的发展方向,积极探索新的研究领域或研究点。
3. 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在服务期内,主持申请到省部级科研项目 3 项(第一申请单位署名为甘肃中医学院)。
4. 在服务期内,在世界著名检索刊物 SCI (科学引文索引)、 EI (工程引文索引)上收录 1 篇以上专业论文,并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 7 篇(独作或第一作者,单位署名为甘肃中医学院)。
七、考核
业务由所在系部考核,两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前两年必须完成服务期岗位总任务量的 1/8 ,四年必须完成服务期岗位总任务量的 3/8 ,
六年必须完成服务期岗位总任务量的 5/8 ,期满全部完成。累计两次考核不合格者,按服务年限平均比例退回所享受的引进待遇。服务期满考核完成所有合同任务,原退回的待遇全部补发。
八、接收非引进计划的博士
1. 接收非引进计划的博士给予生活补贴 10 万元。
2. 服务期为八年。
3. 在服务期内,主持申请到省部级科研项目 2 项(第一申请单位署名为甘肃中医学院)。
4. 在世界著名检索刊物 SCI (科学引文索引)、 EI (工程引文索引)上收录 1 篇以上专业论文,并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 3 篇;或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 8 篇(独作或第一作者,单位署名为甘肃中医学院)。
5. 服务期间的考核与引进人员相同。
九、学院教职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规定
学院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职工 攻读博士研究生 ,报考专业要和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考前须个人提出申请并经院长办公会议同意。与学院签订相关协议,毕业后享受相关待遇。
1. 取得博士学位和毕业证者给予工作生活补贴 10 万元。
2. 教职工在职不脱产读博期间,学院按照《甘肃中医学院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暂行规定》(中院发〔 2002 〕 144 号)及省上和学院工资福利政策,发放工资、生活补贴、节假日福利、岗位津贴、校内津贴等。不符合学院相关规定者,学院不予发放或按规定扣发。
3. 教职工在职脱产读博期间,学院发放其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另每月补发 500 元生活补贴。
4. 学习期间正常考核,计算工龄、晋升薪级工资,按条件评定职称(暂缓聘任)。
5. 读博士期间所有费用全部自理。
6 .服务期、职责和考核与接收非引进计划的博士相同。
十、相关问题的说明
1. 在本文件执行之前已享受过相关待遇者不再享受以上待遇。
2. 凡享受了补贴待遇和与学院签订了协议的人员,不满服务期调出时按《甘肃中医学院关于教职工报考研究生及调出问题的暂行规定》(中院党发〔 2005 〕 10 号文件)执行。
3. 以上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均指国民教育系列,非国民教育系列不包括在内。
十一、原有规定和本规定不符者,依本规定为准。
十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十三、本规定解释权归人事处。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 甘肃中医学院人事处 邮编:730000
联 系 人:刘老师 慕老师
联系电话:0931-8765308、8765311
传 真:0931-876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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