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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国际医学交流中心2012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2-03-20)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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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国际医学交流中心成立于1993年,是上海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中心以构建上海国际医学交流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为目标,以促进上海医药卫生人才培养、促进上海医学科学发展、促进上海公共卫生服务改善为宗旨。中心的业务范围包括国际医学交流与合作、医药卫生培训、咨询服务、医疗卫生保险、医政事务服务和医疗科技产业化等。中心通过各种方式推动上海医药卫生界人士同海外相应机构及个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自成立至今,已同2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富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参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国际医学交流与合作部业务总监1人
    
    2.医药卫生培训部业务总监1人
    
    3.咨询服务部项目主管1人
    
    4.国际医学交流与合作部项目助理1人
    
    5.医药卫生培训部项目助理1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国际医学交流与合作部业务总监主要工作职责:
    
    1、配合中心整体发展规划,负责拟定中心国际医学交流与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
    2、拟定年度中心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计划,并落实实施。
    3、制定中心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4、负责中心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谈判和协议起草。
    5、开拓与中外专家、中外医学学术团体及相关国际组织的联系,构建和管理相关数据库,指导部门来华外国专家联络、出入境手续办理及日常管理的基础工作。
    6、负责指导策划组织国内外的会议、展览活动。
    7、负责国际医学交流与合作工作与其他业务板块的沟通与协调。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医药卫生培训部业务总监岗位职责:
    
    1、配合中心整体发展规划,负责草拟中心医疗卫生培训有关工作的规划。
    2、开拓、设计中心医疗卫生培训项目计划。
    3、起草和完善中心医疗卫生培训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4、负责医疗卫生培训相关的专家数据库建立、维护等,以及中心相关联谊会的策划和组织。
    5、负责医疗卫生培训相关项目主题的遴选。
    6、负责受培训对象的拓展、邀请和数据库建设维护。
    7、负责医疗卫生培训工作与其他业务板块的沟通与协调。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咨询服务部项目主管
    
    1、负责拟定中心医疗卫生政策咨询、医学科技成果转化或引进方面的发展规划。
    2、制定和完善中心医疗卫生咨询培训、医学科技成果转化或引进方面的规章制度。
    3、负责跟踪、收集国家科技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委及上海市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医药卫生相关产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收集、分析与医药卫生产业相关的技术发展动态和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景的信息。负责组织将一些主要的医药卫生政策、管理制度根据要求翻译成相应语种版本。
    4、负责组织、申办医药卫生相关技术资质的申报、认定、年检、维护工作。
    5、负责国内外医学科技成果搜集、整理及转化的可行性分析。
    6、负责相关医学科技成果的展示展览和贸易洽谈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医学科技成果产业化相关资料的归集、统计、登记、及立卷、归档备案。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国际医学交流与合作部项目助理
    
    项目助理配合项目主管和业务总监开展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协助做好大型国际医学会议、会展、高端论坛等的策划、组织、筹备、落实工作;
    2、协助落实国际、国内相关合作项目及平台的搭建、筹备工作;
    3、负责构建和管理相关中外专家、中外医学学术团体及相关国际组织的数据库;
    4、负责中外专家的联络、来沪(出入境)手续办理及日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5、协助组织对外专业学术交流活动。
    6、具体落实来访、交流的中外专家、学者的接待和后续跟踪联系工作。
    7、协助做好中外合作项目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
    8、在对工作交往和开展过程中获取的各种信息和情况要及时准确的向领导汇报;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事项。
    
    (五)医药卫生培训部项目助理岗位职责:
    
    1、配合业务总监和项目主管拟定项目实施方案,提交项目主管审定。
    2、负责对临床医疗人员进行医疗责任风险防范的指导和培训,撰写培训教材和培训计划、方案。
    3、负责组织开展医疗科研论文的撰写。
    4、组织开展中外医疗专家对临床医疗技术、医疗设备、仪器的操作演示和培训。
    5、组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培训和讲座。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岗位要求
    
    1、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现代管理知识和管理技能。
    3、具有较强的项目开拓、组织、协调和操作能力。
    4、精通一门以上(含一门)外语,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5、具有医疗、卫生、或相关管理专业教育背景、相应专业硕士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承担过国家或上海市相关重点研究课题以及有海外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6、其中国际医学交流与合作部业务总监、医药卫生培训部业务总监必须具有7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咨询服务部项目主管必须具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写明申请职位)、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EMAIL至:shirley_li0845@。通过资格审核书面考核的人员,在面试时将有关的证明文件原件随身携带,以备审核。
    
    报名日期截止至2012年4月15日。
    
    2、资格审查
    
    中心按岗位要求,对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
    
    3、招聘形式
    
    根据岗位职责要求,按1:3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人数,组织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4、身体检查
    
    按照考核结果,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人事档案、学历学位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本单位网站(ww***.cn[点击查看])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无异议,签署聘用合同。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后,中心将视工作实绩和表现,优先遴选优秀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shirley_li0845@
    
    联系电话:62178321
    
    中心网站:ww***.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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