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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201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聘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师德、服务意识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三)须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历学位和业务能力;
(五)身体健康;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
四、招聘岗位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外聘用人员,博士研究生优先入编。工资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方法
1.应聘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限报1个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可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3.应聘者需提交《广西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岗位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生证及学校推荐意见(应届生提供)、职称证(有职称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近3年来所获表彰和奖励的证书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及复印件、求职材料(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 邮寄报名应聘者的应聘材料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建议通过快递邮寄,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邮寄报名的应聘者须在参加笔试前一天工作时间到人事处提交(验证)相关证书原件,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4.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9日-3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邮编530022;
3.联系人:章老师、梁老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学院人事处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在我院网站公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应考人员须知、考核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四)考试
1.笔试
(1)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参加笔试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1)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2)参加面试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4:6计分。
(六)体检、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核结果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在我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以及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附件:
广 西 艺 术 学 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