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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民族大学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少数民族自治区的部属综合性民族高校,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 学校始建于1984年,2004年国家民委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签署共建协议,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8年5月北方民族大学正式挂牌。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生15000余人,包括56个民族,少数民族学生占到65%以上,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缩影。学校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上注重民族地区的需要,关注民族地区的发展。目前,有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和经济学7大学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工程、动画等51个本科专业;有中国少数民族史、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有民族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中国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有民族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等2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工程硕士1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材料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建有化工技术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6个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科专业的优化建设,为少数民族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了良好平台。
学校在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的同时,积极面向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开展科学研究,加强与地方政府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了依托地方、融入地方、服务地方的合作办学、合作攻关联合机制,加大校地校企合作步伐,在社会服务中实现大学使命和价值回归。在粉体材料与特种陶瓷研究,域外西夏文献的整理与研究,贺兰山、大麦地岩画研究,计算流体力学与工程数值模拟研究,回族伊斯兰文化研究,少数民族艺术研究,少数民族史学研究及北方语言研究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特色和优势,研究成果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的高度关注。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设施完备,校园环境幽雅,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部门绿化400佳单位”荣誉称号,被银川市人民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单位”。坚持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坚持让学校成为少数民族学生健康成长的美丽家园。
一、招聘计划
管理 |
8 |
1 |
民族社会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 |
本科、硕士为社会学专业者优先;博士的研究方向最好为民族地区社会政策研究 |
正式录用 |
联系人:王建伟院长 |
1 |
行政管理或政治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 |
博士引进困难的情况下可返聘退休教授 |
博士正式录用/退休教授合同聘用 | |||
1 |
经济学(区域经济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 |
有统计学背景优先 |
正式录用 | |||
1 |
心理学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教授职称 |
|
正式录用 | |||
2 |
企业管理或管理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教授职称 |
博士、教授引进困难的情况下可返聘退休教授 |
博士、在职教授正式录用/退休教授合同聘用 | |||
1 |
旅游管理(民族旅游) |
博士研究生学历且教授职称 |
学术带头人;引进困难的情况下可返聘退休教授 |
博士正式录用/退休教授合同聘用 | |||
1 |
旅游英语 |
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
第二外语为阿拉伯语优先 |
高级职称者正式录用/硕士合同聘用 |
二、引进人才的层次和基本条件
(一)引进人才的层次
第一层次:
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国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第二层次:
“973” 、“863”项目课题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负责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教育部重点学科带头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第三层次:
省部级有关人才工程人选;博士研究生导师;学校急需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第四层次:
学校专业建设急需的教授;学校紧缺专业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第五层次:
博士(含博士后出站人员)。
第六层次:
优秀硕士。
(二)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民族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愿为学校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3.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具有把握学科前沿的能力,中青年学术骨干富有创新精神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4.身体健康,能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教授一般不超过50周岁,博士(含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引进人才按照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根据聘任岗位享受工资和校内津贴。同时,学校依据不同的引进层次对引进人员给予科研启动费、安家补贴、应聘旅费,提供住房等待遇。标准如下:
引进人才层次 |
科研启动费 (万元) |
安家补贴(万元) |
住房待遇 |
应聘旅费 | |
自然 科学 |
人文 社科 | ||||
第一层次 |
面议 |
面议 |
面议 |
提供住房 |
学校负担应聘面试考核往返飞机票费用。 |
第二层次 | |||||
第三层次 |
5 |
3 |
25 |
提供住房 | |
第四层次 |
5 |
3 |
20 |
提供周转房或发放2万元租房补贴 | |
第五层次 |
5 |
3 |
15 |
提供周转房或发放2万元租房补贴 |
学校负担面试考核单程火车票费用,录用后学校负担返程费用 |
(二)科研启动费、安家补贴、住房待遇按学校与引进人才签订的协议确标准。安家补贴、租房补贴为税后金额。
(三)引进人才与学校签订协议上岗工作后,学校先期支付“安家补贴”的 60%,剩余40%自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内依据考核结果逐年支付。
(四)第四、五层次引进人才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提供限期使用的周转房或发给租房补贴。
(五)“科研启动费”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定向定额使用。
(六)对于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除租房补贴只按一个人标准支付外,其他待遇双方同时享受。
四、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学校鼓励采用团队引进的方式引进优秀人才,培植发展学科生长点。
引进的团队成员按照学校引进人才层次享受相应待遇。同时,学校还将视情况对团队整体在团队建设、科研条件、配套经费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