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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长沙县教育局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小学教师

(全职,发布于2012-03-23)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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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提高整体素质,促进均衡发展,经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小学教师1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科目、岗位及职数

    小学教师180名,其中毕业生岗位80名,在职教师岗位100名:

岗位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音乐

美术

科学

计算机

心理健康

合计

毕业生

14

14

12

10

9

9

5

5

2

80

在职教师

28

22

10

13

7

7

6

4

3

100

    二、招聘、选调办法

    (一)考试招聘

    1、对象:面向社会考试招聘大学毕业生。

    2、科目、岗位及职数:小学教师岗位80名

岗位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音乐

美术

科学

计算机

心理健康

合计

毕业生

14

14

12

10

9

9

5

5

2

80

    3、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2)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要求26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资质要求: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如属第二学历则第一学历须为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相应("科学"科目可相关); 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英语、音乐专业须二甲以上),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但须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件)、计算机信息技术等级证书。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5)1998年以前连续在县内公办学校代课十年以上的代课教师可报考毕业生岗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要求在县教育局有档可查或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出具有关证明,具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大专以上学历。县内1996-2000年统招统分大中专毕业生可报考毕业生岗位,在专业、教师资格证等其他条件相符的情况下,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学历大专以上。

    4、程序与办法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 4月10日-4月20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

    报名程序:本人须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保证信息真实性,虚假者一律取消资格;根据职位条件要求如实全面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相片,并在相关栏目将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信息进行详细说明。

    报名注意事项:

    ①现仍在校就读的非2012年6月30日前毕业的学生不能报名。

    ②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2年6月30日。

    ③招聘职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要求达到1:3以上,否则根据报名人数相应调整职位计划数。

    (2)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①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根据应聘者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

    ②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者在网上进行缴费(报名费100元/人,限使用开通网银的工商银行卡)。网上缴费时间为4月11日-4月21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③打印准考证:缴费后,报考者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4月25日上午9:00至4月27日下午17:30。

    (3)笔试 

    ①笔试时间:2012年4月28日(以准考证为准),上午9:30-11:30

    ②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③笔试范围: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以所报学科高中知识为主,部分涉及高等教育所学知识内容。

    (4)试教

    ①试教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职数与试教人数1:2(其中,科学、计算机及心理健康科目按1:3确定)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如笔试入围线内最后为并列名次,均参加试教。试教入围名单及有关事项在长沙县教育资源中心网站(ww***net[点击查看])、长沙星沙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公布。

    ②试教时间和试教地点另行在网上公布。

    ③试教范围:

    小学3-6年级教材;试教时量及具体办法在发布试教入围名单时公布。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加试专业技能。所有学科试教由试教点提供教材(长沙县现行通用教材版本),不提供参考资料。另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科目美术的画纸、音乐的钢琴由试教点提供,其余画笔、颜料、乐器、服装、磁带等自备。

    (5)成绩折算

    ①所有科目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②文化科目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综合成绩);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笔试、试教、专业技能 测试成绩按3:4:3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成绩)。

    (6)资格复审

    按照职位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如入围线内最后名次综合成绩相同且超出岗位职数,文化学科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取舍;音体美学科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取舍,如再出现成绩相等则按试教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决定取舍)。在长沙县教育局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7)体检

    ①经资格复审合格者须参加体检。

    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③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④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8)考核

    凡体检合格者即为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标准执行。考核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9)聘用

    考核合格者,报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招聘手续。

    (二)直接选调

    1、对象:面向全国(不含本县在职教师)选调在职在编教师。

    2、选调科目及职数

岗位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音乐

美术

科学

计算机

心理健康

合计

在职教师

28

22

10

13

7

7

6

4

3

100

    3、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资质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如属第二学历则第一学历须为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相应("科学"科目可相关),普通 话达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英语、音乐专业须二甲以上),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在公办学校从事中小学教学3年以上(计算到2012年6月30 日),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除符合上述基本选调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获得县(区)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称号;②获得县(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等荣誉称号;③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职能部 门组织的现场赛课县(区)级一等奖、市(地、州)二等奖及省级三等奖以上;④获得小学高级(或者中学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限30周岁以下 (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所获荣誉须同时提供表彰文件,本人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保证信息真实性,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4、程序与办法

    (1)公告(4月10日前)。在《湖南日报》、《长沙晚报》、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资源中心等网站发布选调信息。

    (2)报名。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相关荣誉证书及其他反映教育教学水平、成绩的相关资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同时带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2张,经报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长沙县2012年选调 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工作人员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报名地点: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北路159号长沙县 教育局机关五楼,长沙市公交501、503路可直达)。

    (3)面试。由相关部门组成面试组,对报名对象集中进行面试,主要考察仪表气质、逻辑思维、口头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4)时间安排:

    第一次选调:报名时间:5月16日-5月20日;面试时间: 5月26-27日(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次选调:报名时间:7月15日-7月19日;面试时间:7月24日-25日(地点另行通知)。

    (5)选调。在计划限额内,分科目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后,办理有关选调手续。

    三、其他事项

    1、直接选调的小学在职教师岗位人员均安排在县城任教;公开招聘的小学教师毕业生岗位人员根据长沙县教育局确定的岗位,待县城中小学校教师考选后,再按成绩高低,定向统一安排到乡镇任教,满五年方可调动工作,同时签订聘用合同,不服从安排者不予选聘。

    2、直接选调的小学在职教师列入全额事业编制,公开招聘的小学教师毕业生岗位人员列入编制备案管理,享受长沙县在职教师同等待遇。

    四、 咨询电话

    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11861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0731-8402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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