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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方案
湖南工学院是由原湖南建材高等专科学校与原湖南大学衡阳分校合并,于2007年 经教育部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文、理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较强的科技服务能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院校。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与信息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建筑工程系、安全与环境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材料与化学工程系、外语系、思想 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基础课教学部及成人教育部。学院坐落在衡阳市珠晖区。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3名教师,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由院人事处会同各系(部)、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职数、要求及待遇(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工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2年4月 9日—2012年4月16日止(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工学院人事处(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请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我院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者请将填好的详细的个人简历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相关证书和材料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核查)以邮件附件形式投递到招聘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姓名 应聘系部。如:清华大学 计算数学 张三 数理系。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后,由人事处、教学系(部)对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教学科研等情况进行复审。若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同时应聘同一岗位,原则上优先考虑博士研究生。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取消该岗位考试。教授和博士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比计算,其中面试占30%、试教占7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试教: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试教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主)。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湖南工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学院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湖南工学院人事处
邮 编:421002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34)3452013 13787710615
招聘邮箱:见附件1
学院网址:ww***.cn[点击查看]
附件:1、湖南工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工学院2012年教师招聘岗位及待遇
湖南工学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湖南工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1:
湖南工学院2012年人才引进的条件及待遇
根据学院的发展需要,结合人才市场流动情况,经院务委员会议研究通过我院2011-2012年人才引进的具体条件和待遇如下:
一、引进对象与基本原则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引进的对象为:学科带头人及紧缺专业的教师和学生辅导员,特别需要引进学科、专业的高、精、尖人才。基本条件: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团队意识好,协作精神强,身心健康。
二、人才引进的具体条件
1、50岁以下学科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来,承担过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工作或系统讲授两门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的课程;科研、教学成果显著,获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一);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完 成过(或通过鉴定)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以第一作者在国内一级学会主办刊物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10篇以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被 EI、SCI等检索8篇以上,社会科学类有CSSCI来源期刊8篇以上)或出版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专著或教材。
2、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近五年来,获省部级科技奖励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一);主持过省部级科研项目等;以第一作者在国内一级学会主办刊物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5篇以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被EI、 SCI等检索3篇以上,社会科学类有CSSCI来源期刊3篇以上)或出版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专著或教材(第一作者)。
3、40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985、211高校(当年教育部公布为准,包含中国科 学院下属研究所、国家体育总局直属院校及外语、音乐等专业性学校的同类专业,以下同)的毕业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在国内一级学会主办刊物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文;参与申报及研究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4、30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硕士、本科毕业学校均为211高校,且本科为全日制本科。应聘教学岗位人员,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国家级学术论文1篇。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人员,要求28岁以下,中共党员。
三、人才引进的优惠待遇
1、50岁以下的学科带头人:引进的学科带头人须与学院签订10年的服务协议,10年期内学 院提供人才引进补贴,其中自然科学类30 万元,社会科学类及其他25 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其中自然科学类20万元,社会科学类及其他15 万元;配备笔记本工作电脑1台,提供独立办公室,配偶或子女工作问题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2、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引进的教授须与学院签订10年的服务协议,10年期内学 院提供人才引进补贴,其中自然科学类15万元,社会科学类及其他1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其中自然科学类10 万元,社会科学类及其他8万元;配备台式工作电脑1台,配偶或子女工作问题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3、40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引进的博士须与学院签订8年的服务协议,8年期内学院提供人才 引进补贴,985、211高校重点学科(当年教育部公布为准)专业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双证),学院提供人才引进补贴,其中自然科学类12 万元,社会科学类及其他10 万元;其他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双证),学院提供人才引进补贴,其中自然科学类10 万元,社会科学类及其他8 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其中自然科学类8 万元,社会科学类及其他6 万元;配备台式工作电脑1台,配偶或子女工作问题按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4、30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学院为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提供单身宿舍住宿。
注:若配偶同属引进对象,学科专业相同者,另一方减半计算优惠待遇,不相同者,分开计算优惠待遇。人才引进补贴第1年为 来院报到时(毕业生以派遣单,调动人员以政府人事部门下调令为准)发放,以后每年服务期满后再行发放,为税前收入。引进的人才来院工作时学院协助其购买或 租赁住房等联系工作。
具体内容以与学院签订的协议为准。
湖南工学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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