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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天津南站地区的综合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社会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9日至1994年4月9日出生),身高170厘米以上;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天津市西青区常住户口;
8.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高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9.自愿从事站区客运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10.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11.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7.其他不宜从事拟招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人数及岗位
此次招聘共计18人,设客运管理、综合执法2个岗位,负责站区客运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3班2运转(无公休日),早班:6:30-14:30、中班:14:30-22:30。具体招聘人数、岗位等详见《天津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协勤公告》,报考人员从2012年3月27日开始,可通过西青人才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查询。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周一)至4月11日(周三),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3.报名地点:西青区人才市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西青道409号增5号〉)。
4.报名要求:须由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及其他相关专业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
5.报名费用:报名时需交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面试的还须交纳面试费用45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确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12年4月15日(周日)上午9:30~11:00。
考生在笔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若有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情况,则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考核政审和递补
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考核政审根据有关规定实施。
对于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人员,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
对考核政审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西青人才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户籍、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薪酬标准
薪酬标准参照天津市有关工资标准制定,经有关部门批准执行。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工资: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131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基本工资1900元(含五险)。五险:按照城镇企业职工规定缴纳五险。
联系电话:13752779295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南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