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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新任教师2012招聘

(全职,发布于2012-03-27)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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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县   教    育    局

文件

沙   县   公   务   员   局

中共沙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沙教〔2012〕47号

 

 

2012年沙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2年我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㈠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㈢坚持学历与能力并重、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

    ㈣坚持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基本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㈢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㈣报考人员专业必须符合用人学校的专业需求;

    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名额、对象及条件

    ㈠招聘名额:计划招聘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39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㈡对象及条件:

    1.应是2010年以来尚未就业的三明籍应往届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

    2.应聘高中、初中岗位的英语、化学、生物、体育专业及城区初中所需的音乐专业(舞蹈方向)的毕业生,必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对应,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3.应聘小学岗位的英语、体育专业的毕业生,必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对应,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4.应聘初中、小学岗位的音乐、美术专业的毕业生,必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对应,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5.应聘幼儿园岗位的毕业生,必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教师资格(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文"对暂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允许先参加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正式聘用后经培训合格,按有关规定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㈠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2年4月1日0:00(系统开启)~4月10日24:00(系统关闭)。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方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

(网址ww***.cn[点击查看])进行报名和缴费;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

    3.资格审查: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4.考生只能选择1个招聘单位、1个专业报考。

    ㈡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⑴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笔试定于4月21日,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⑵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60%。

   ⑶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5月10日前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cn[点击查看])向应聘者本人公布并通知相关市、县(区)教育局。

    2.面试

    ⑴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名单和相关事宜在沙县教育网上发布。

    ⑵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体育专业:采取写教案、说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编写教案占30%,说课占50%,回答专家提问占20%。

    ⑶幼儿专业:采取写教案、片段教学,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编写教案占20%,片段教学占20%,专业技能测试占60%。

⑷如果个别岗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考试,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才能聘用。

    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㈢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2.参加沙县新任教师招聘笔试的沙县籍考生笔试总成绩加2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笔试成绩后,于2012年5月15日前向沙县教育局人事股出具有效证明,逾期提供无效。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㈠体检。根据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若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㈡拟聘用人选的确定。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考生报考志愿等综合情况,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统一调剂确定。

    ㈢考核。沙县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表现(主要指在校学习情况和成绩)、遵纪守法(指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情况)等。

    ㈣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沙县教育局网站及沙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

    ㈤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合同聘用等有关手续,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拟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个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不予聘用。3天内未与沙县教育局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㈥聘用人员必须在入编学校服务满五年,期间不得提出调动或借用申请。

    ㈦县纪委、县监察局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沙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98-5855809(沙县教育局人事股)

    督电话:0598-5855822(沙县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2012年沙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沙县教育局              沙县公务员局

 

 

                            沙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2年沙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doc

 

 

 

 

主题词:教育  招聘  新任教师  方案

抄 送:县纪委(县监察局)

沙县教育局                      2012年3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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