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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理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学人员工作方案
我校是福建省首批10所“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校之一,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其中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网络技术、机械制造技术、工艺美术等专业为“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重点建设专业,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专业是福建省创建国家改革创新重点建设专业。随着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教学改革的逐步深入,迫切需要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结构,建设一支符合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要求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经研究,拟通过公开招聘教学人员39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团结奉献;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创新意识和一定的教研能力;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二、岗位条件
1、专任教师: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德育教师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同等情况下,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2、实习指导教师: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与所报岗位相应的工程师或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具有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高级工资格);具备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同等情况下,有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工作或技能竞赛指导工作经验者优先。
3、专任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年龄均要求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实践工作经验并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者具有3年以上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实践工作经验并且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五、报名
(一)报名、资格审核
1、由应聘者向我校人事科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理工学校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贴近期1寸免冠彩照);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下载的学历验证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个人简历(应注明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
(6)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及表现情况的证明;
(7)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其他相关材料;
(8)报名费缴款凭据复印件(请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
以上材料请通过邮寄或特快专递送达本校人事科,费用应聘人员自理,材料不予退还。
2、收费标准:报名费80元/人。
帐户:福建理工学校建行福州市城南支行农大分理处
帐号:35001886300050000223
3、报名时间:2012年3月27日—2012年4月10日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上店61号福建理工学校人事科(邮编: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41227,联系人:林老师、刘老师、肖老师
(二)考生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将在福建理工学校网站(ww***com[点击查看])上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学校将在规定时间统一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随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供学校审核。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信息发布:
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cn[点击查看])、福建教育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及福建理工学校网站(ww***com[点击查看])上发布招聘信息。
六、考试、考核安排
1、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进行笔试,笔试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若不达3:1,报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可按实际人数开考。
2、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主要考核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
3、面试:满分为100分,测评内容为理论、专业技能、语言表达、师德修养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按照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折算综合成绩。
4、考核、体检: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核并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从业资格标准)。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考核、聘用资格。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试时间及有关要求: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个月内进行笔试、面试。领取准考证通知,笔试时间安排,参加面试人选和面试时间安排,考核、体检通知等有关招聘注意事项和相关信息,学校将及时发布在福建理工学校网站(ww***com[点击查看]),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各位应聘者自报名时间截止后密切关注我校网站信息。
(注:若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及时关注福建理工学校网站。)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结果,由学校招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福建理工学校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