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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文件和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9号)精神,公开招聘11 名新任教师到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招聘教师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
2、招聘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符合招考专业要求;应聘者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只能限定报考一个专业,应聘者最多可报考3个岗位(3个县〈市、区〉);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应具有本地生源或具有屏南户籍(指2012年4月15日前已具有屏南县常住户口的人员),报考屏南一中教师岗位不受本地生源地或屏南户籍限制,可面向福建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不参加全省统一笔试,若报考人数超过计划数时,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择优录取。详见《2012年屏南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类别及人数
1、屏南一中教师2人(数学1人、地理1人)
省内师范类普通院校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2、小学教师4人(语文2人、数学2人)
面向应、往届普通院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应专业的毕业生。
3、幼 教 5人
面向应、往届师范类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招聘4人,岗位代码(003);面向全日制师范类音乐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幼教专业、学前专业的毕业生招聘1人,岗位代码(004);按岗位代码填报,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代码。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需到县教育人事股现场确定所报类别。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5日
“教师招聘”工作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cn[点击查看])。
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2年4月1日0:00(系统开启)~4月15日24:00(系统关闭)。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写报名信息。选报职位时,应聘者应先选择学校所属的教育局进行填报,应聘者可以根据本人需要填报三个以内(含三个)同一专业类别的岗位,但只能确定应聘单位所在地中的一个考试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所应聘单位间通用。“教师招聘”笔试考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应聘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复审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
根据拟聘人员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列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复审不通过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复审材料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1、复审时间:自我局接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成绩公布通知后于屏南县教育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和教育局政务公告栏公告即日起,两周内完成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地点:屏南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593-3328577 联系人:陈老师
3、县教育局人事股在成绩公告前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可参加复审的人员,复审对象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资格复查。
(1)应届毕业生:①身份证、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带成绩总册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③户口簿。暂未能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应届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属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有关证明材料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原件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
(2)往届毕业生:①报到证,②身份证,③毕业(学位)证书,④户口簿,⑤教师资格证,⑥计生证明。
四、招聘方法
(一)笔试:5月5日全省统一笔试。
(二)面试:经复审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办法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分计算:应聘对象考试总成绩按笔试50%(省统考的成绩先折算100分制)、面试50%(100分)的比例计算,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时均保留两位小数点。若同一学科出现总分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各学科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学科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六、监督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局组织实施。县纪委、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七、聘后管理
(一)新聘用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新招聘教师必须在我县服务五年。
八、招聘的其他事项
如发现在本次新任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将不予聘用。
九、教师公开招聘时间安排计划表
3月25日前,发布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4月1-15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5月5日全省统一笔试。
5月25日前公布笔试成绩。
5月下旬,资格复审。
6--7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工作。
附件1:屏南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1
2012年屏南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序 号 |
用人 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 代码 |
招聘 计划 |
专业 |
学历 |
学历 类别 |
性别 |
年龄 |
面向地区 |
笔试内容 |
面试形式 |
要求 |
备注 |
1 |
屏南一中 |
地理教师 |
001 |
1 |
人文地理学 |
硕士研究生 |
全日制 普通院校 |
不限 |
35岁 以下 |
福建省 |
|
直接考核或专业技能 |
具有教师资格证;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
|
2 |
数学教师 |
002 |
1 |
数学类 | ||||||||||
3 |
屏南县农村幼儿园 |
幼儿教师 |
003 |
4 |
幼儿教育、学前教育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35岁 以下 |
屏南县 |
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
专业技能 |
具有教师资格证 |
|
4 |
幼儿教师 |
004 |
1 |
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教育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35岁 以下 |
屏南县 |
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
专业技能 |
具有教师资格证 |
| |
5 |
屏南县农村小学 |
小学语文教师 |
005 |
2 |
汉语言文学(教育)、 语文(教育)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35岁 以下 |
屏南县 |
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
专业技能 |
具有教师资格证 |
|
6 |
小学数学教师 |
006 |
2 |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学(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