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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为适应江北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依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江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数量及范围、对象具体招聘数量、对象范围和学历、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学历和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等要求;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公开招聘的程序为: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3)考试; (4)体检; (5)考核; (6)公示; (7)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设置 (一)考分计算。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分别占40%和60%。 (二)笔试。医疗器械、人力资源管理、中文和会计、财务管理四个专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他专业笔试内容为公共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护理专业按招聘指标数的2倍,其他专业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其中:应届毕业生报考疾控中心的卫生科、检验科岗位、第九医院的临床科室A岗位;报考妇保院的妇产科A和第九医院的妇产科、超声医学科、小儿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岗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四)若报名人数低于相应专业招聘计划数3倍的,是否核减或取消由区卫生局商区人社局决定。 五、体检考核录用 (一)体检面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的40%及面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专业指标数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二)考核考核对象根据总成绩按各专业招聘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工作由江北区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其中毕业生采取函调或到校考核等办法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三)公示、录用 1、考核后,在考核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原宁波经贸人才网,http//ww***com[点击查看],下同)和江北卫生网(ww***.cn[点击查看],下同)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如经调查核实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人员,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毕业生被录用人员不能按时取得报考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学历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或弄虚作假者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时间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根据考录情况,凡被录取的人员,须服从区卫生局的统一分配。 2、因体检、考核对象放弃体检和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报名及其他要求 (一)凡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单位工作证明、各种奖励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江北区卫生局直属单位工作的人员先到本单位报名,由单位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本人填写《2012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报名表》一份,另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表格由单位审核盖章后汇总统一报名。非江北区卫生局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可直接到区卫生局报名。应届毕业生需填写《2012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报名表》(应届毕业生)一份,并携带学校核发的2012年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另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 (二)报名时间:2012年4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三)报名地点:宁波市经贸人才市场(槐树路88号)。 (四)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受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考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或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江北卫生网公告为准。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2012年4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七)准考证领取地点:江北区卫生局办公室412室(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8号,人民路口,华康家私城东)。江北区卫生局直属单位人员由各单位统一领取。本次招考录用工作咨询电话:江北区卫生局,0574-87668281,传真:87351114。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江北区卫生局设立监督电话:0574-87668284,区纪委电话:87668154,区人事局87668183。本简章由江北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2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2、2012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3、2012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应届毕业生) 4、2012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5、单位工作证明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2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附件2:
2012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
备注:
1、中文类专业仅限于以下专业: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
2、连续工作时间是指从报名开始倒计算。
附件3-5: ww***.cn[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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