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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局属企事业单位选拔聘(录)用部分优秀大学生充实管理岗位的通知 已阅读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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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度招聘(录)用优秀大学生
简
章
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的战略目标,加快山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人事管理新机制,实施人才兴省、人才兴局战略。管理局制定《关于局属企事业单位选拔聘(录)用部分优秀大学生充实管理岗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事发〔
2010〕
183号)规定,面向社会大学招聘(录)用部分优秀应届大学生充实管理岗位,制定有关招聘(录)用事项:
一、
招聘(录)用对象及数量
采取现场招聘等形式,分别到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财经大学、山西省旅游学院等院校招聘酒店管理、工程建设、财务管理、法律、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工商管理等专业的优秀大学生
100名左右。(其中:营销部门
30名、客房部门
30名、餐饮部门
30名、工勤部门
10名)。
二、招聘(录)用条件及资格
1
、条件:
(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品学兼优,热爱
机关事务管理事业和
酒店(饭店)行业;
(
4)、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
5)、
男性身高一般应为
2
、资格: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专业对口,通过英语四级。
往届生
2010年
7月以后毕业。
三、招聘(录)用时间及流程
时间:
流程:
简历投递→简历筛选→面试→体检→录用
(一)报名方法
1
、报名采用院校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大学生填写《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优秀大学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
、报名人员应真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递交相关资料,包括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及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复印件。
3
、资格审查,统一面试,统一体检。
四、招聘(录)用单位及岗位
根据被聘用大学生的专业特点,按大学毕业生就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由管理局统一安排到局属
迎泽宾馆、晋祠宾馆、丽华大酒店、山西饭店、丽华甲第大酒店和五台山栖贤阁等五星级大酒店
(其中:营销部门
30名、客房部门
30名、餐饮部门
30名、工勤部门
10名)。
五、招聘(录)用待遇及管理
1
、选拔录用的大学(含大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期满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享受干部待遇,工资标准按企事业单位的大学(含大专)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因工作需要不在干部岗位的,享受同等待遇。
2
、招聘(录)用的优秀大学毕业生享有同正式员工相同的薪酬、请假、休假、购房、五险一金等待遇。
3
、招聘(录)用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将优先纳入全局年度增人计划,并办理太原市落户手续。
4
、建立全局优秀大学毕业生选拔聘(录)用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其档案由局人事处统一管理。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申请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局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报名地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太原市长风大街
30号)
联系方式:
0351——
7189325
联系人:
二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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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3-31 15: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