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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宁省盘锦市定向选调北京大学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全职,发布于2012-04-05)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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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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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盘锦市定向选调北京大学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 2012-04-05    
  • 辽宁省盘锦市定向选调北京大学2012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建设更具实力活力和竞争力的滨海新盘锦,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集聚和储备一批高层次优秀人才,盘锦市向北京大学选调10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到盘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

    北京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10名。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应为本校生源。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自愿到盘锦工作。

    2、能如期毕业并获得毕业证、学位证。

    3、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无定向委培单位,服从组织分配。

    5、身体健康。

    二、职务安排和相关待遇

    被确定为选调对象后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职务安排

    1、本科毕业生直接任职为我市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直接任职为我市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博士由校方推荐到盘锦事业单位副处级岗位挂职锻炼(挂职期为二年)。

    2、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任职后要到基层培养锻炼2年。

    3、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培养锻炼期满后,可按公务员调任的规定,调入党政机关担任相应领导职务。博士毕业生挂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由挂职单位优先留任或调任其他副处级领导职务。

    (二)相关待遇

    1、选调毕业生享受盘锦市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待遇。

    2、选调毕业生享受5万元安家补助。

    3、选调毕业生享受《关于公选来盘干部到岗后有关待遇问题的意见》(盘组发[20126号)规定的相关待遇,主要包括购房补助、随迁家属安置、子女就学等多项优惠政策。购房补助根据职务不同,选调毕业生可凭本人在盘购房手续领取5万元-8万元的购房补助。

    三、选调参考职位

    (一)副处级职位(5个)

    1、盘锦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盘锦市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副主任

    3、盘锦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4、盘锦市信息中心副主任

    5、盘锦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二)正科级职位(6个)

    1、盘锦市委宣传部互联网宣传管理局网络舆情科科长

    2、盘锦市委政法委矛盾排查调处中心主任

    3、盘锦市外经贸局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科长

    4、盘锦市水利局水利勘测设计院设计室主任

    5、盘锦市规划局规划建设工程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正科级)

    6、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绩效管理部副部长

    (三)副科级职位(12个)

    1、盘锦市经信委工业技术交流中心副主任

    2、盘锦市教育局卫生保健所副所长

    3、盘锦市外经贸局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副科长

    4、盘山县金融办副主任

    5、盘山县城建规划管理局副局长

    6、大洼县引进人才和吸纳人口工作办公室主任

    7、大洼县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副局长

    8、盘锦市双台子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9、盘锦市双台子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副主任

    10、盘锦市兴隆台区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副主任

    11、盘锦市兴隆台区金融工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12、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党群工作部综合科科长

    注:以上职位作为参考,如对职位另有要求,可与选调工作组面谈。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有选调意愿的毕业生,以电话报名的方式申请登记,表明个人选调意向,并填写《2012年盘锦市选调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选调专用邮箱。《2012年盘锦市选调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原件需经院(系)审核并同意,加盖公章,由申请者面试时交选调工作组。

    2、审核。选调工作组受理学生报名后,与学校院(系)党组织沟通,根据选调条件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核。

    3、考察面试。采取组织考察与个别面谈的方式,在校内组织考察面试。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审核和面试情况,择优确定选调对象,并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4、体检。委托北京市具有资质的医院对选调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5、公示。对体检合格的选调对象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6、录用。选调毕业生报到后,由市委组织部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和相关事宜。

    联系方式: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

    报名咨询电话:0427-2811505

    13008231001    13604278939

    邮箱:lnpjswzzb@

    附件12012年盘锦市选调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2:盘锦市市情及相关资料

     

     

     

     

     

    中共盘锦市委组织部

    20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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