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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半年平湖市卫生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类别:招聘信息/医药类 作者:就业办 发表日期:2012-04-06 浏览次数:8 |
为适应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关于转发〈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平委办〔2008〕21号)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卫生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本次平湖市卫生系统招聘191名。嘉兴港区医院招聘39名,平湖市教育局招聘校医1名(具体见附件)。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应聘职位工作;
2.身体健康,年龄18至35周岁(1976年4月5日至1994年4月5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岗位放宽到中专学历);
4.岗位要求应届生的,未就业的平湖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也可报考;
5.平湖市、嘉兴港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所属事业单位辞职(解聘)未满三年的人员不得报考;本地其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特殊岗位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卫生局共同研究确定是否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及相应专业基本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各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招聘人数为5-10人的,入围面试对象按1:2确定,招聘人数为11人及以上的,入围面试对象按1:1.5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实施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按考生总成绩(笔试50% 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以1:1确定体检对象(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由市卫生局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总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5.考核。考核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并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总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递补)。
6.公示、聘用。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湖卫生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名单。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2012年应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2年4月5-6日,上午9:00—下午4:00(中午不休息)。平湖市卫生局人事科(当湖西路500号,卫生局底层东侧)。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已迁至就读高校的平湖生源2012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有本人入学时户口迁移记录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2)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统一参加考试(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项
1.平湖市卫生系统护理①、护理②,社区医生等岗位将实行统一报名和考试。
拟聘用人员报考时所在单位有招聘计划的,以满足该单位的招聘计划为先;拟聘用人员多于报考时所在单位招聘计划的,按总成绩以从高到低为序,首先满足该单位的招聘计划;其余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以从高到低为序,选择工作单位。
2.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本简章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的考生成绩等事宜都将在平湖人才信息网、平湖卫生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人:吴伟凤 电话:0573-85023587
附件:1.2012年上半年平湖市卫生系统招聘计划
平湖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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