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区人民政府2012年引进人才推介会
- 2012-04-06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区人民政府
2012年引进专业人才公告
区委书记、区长亲临现场宣讲引才政策、洽谈、解疑。
宣讲时间:2012年4月10日(周二)下午2:00开始
宣讲地点: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新闻发布厅(月光厅)
现场方式:现场宣讲引才政策、洽谈、解答、接收简历
为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积极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计划用三年时间面向社会和全国“985”、“211”工程高校引进一批区内急需和紧缺的专业人才。现将机关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1、计划用三年时间面向社会和全国“985”、“211”高校应届毕业生引进区内急需、紧缺型人才200名。
2、重点引进财政金融、医药卫生、商贸物流、城建城管、法律法规、信息网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3、2012年引进的具体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雨花区2012年面向高校引进专业人才计划汇总表》;
4、北京地区各高校的毕业生请于2012年4月10日下午2:00之前到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新闻发布厅(月光厅)参加宣讲洽谈会。
二、引进条件
1、综合素质高,道德品质好,无违纪违法行为,身体健康;
2、面向社会引进的要求符合相关职位的具体条件资格;面向“985”、“211”大学引进的要求为2012年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2012年7月31日前毕业);
3、引进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洽谈,地点设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新闻发布厅(月光厅)
时 间:2012年4月10日下午2:00开始。
宣讲方式:现场宣讲引才政策、洽谈、解答、接收简历
区委书记、区长亲临现场
宣讲引才政策、洽谈、解疑。
四、政策待遇
1、按照相关规定,引进的专业人才比照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2、对引进的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
3、对面向社会引进的特殊岗位专业人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本人意愿,可直接解决事业编制,也可享受除第一条政策待遇外,还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副高职称的为5万元/年,正高职称的为10万元/年);
4、区内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机关事业编制岗位面向引进的专业人才公开考试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享受区内公选科级领导干部的资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其他事项
1、此次招考免收报名费用。对前来雨花区参加面试者可报销一定交通费用(按火车硬卧票标准为最高限额,其它住宿等费用自行负责)。
2、在引进计划中涉及到年龄及年限要求,截止时间均计算到2012年7月31日。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雨花区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员会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
2012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