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内容:
武胜县2012年公开考聘卫生系统
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快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建设卫生人才队伍,形成合理人才梯队,进一步提高我县医疗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190名,充实到县、乡镇(中心)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网站查询地址:
一、考聘原则和办法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优秀人才,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考聘单位及职位
全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卫生系统事业人员190名,其中:县属医疗机构50名,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140名。具体职位设置及报名条件见《武胜县公开考聘卫生系统事业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考聘范围、对象
符合《武胜县公开考聘卫生系统事业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一)中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表《武胜县公开考聘卫生系统事业人员职位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和“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或相近;不相符或相近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按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党纪处分期内和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5、机关事业单位中的试用期人员;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优秀人才,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考聘单位及职位
全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卫生系统事业人员190名,其中:县属医疗机构50名,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140名。具体职位设置及报名条件见《武胜县公开考聘卫生系统事业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考聘范围、对象
符合《武胜县公开考聘卫生系统事业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一)中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表《武胜县公开考聘卫生系统事业人员职位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和“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或相近;不相符或相近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按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党纪处分期内和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5、机关事业单位中的试用期人员;
6、《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应该回避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考聘程序
采取个人报名、组织审查和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个人报名、组织审查和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7日—2012年5月11日(截止时间2012年5月11日18:00点)。
2、报名地点:武胜县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下东街201号,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2楼。
3、报名资料:报考者须带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2012年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学校(院系)出具的就业推荐证明和盖有鲜章的学籍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清本人姓名),并如实填写《武胜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附二)。④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从业(执业)资格的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⑤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书;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资格审查:报考者到报名点提交报名资料,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查、共同把关。考生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一经核实,考聘机关有权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考试费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即笔试50元/人,技能考试或面试80元/人,体检费用另行收取。
6、准考证发放: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准考证, 2012年5月24日至25日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1)卫生专业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
(2)会计、计算机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
5、考试费用: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即笔试50元/人,技能考试或面试80元/人,体检费用另行收取。
6、准考证发放: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准考证, 2012年5月24日至25日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1)卫生专业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
(2)会计、计算机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
(3)驾驶员岗位。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理论考试占考试总成绩的50%,技能考试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面试折合成绩及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
(1)开考比例:审核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考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武胜县政府网、网上武胜及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取消岗位后该岗位报考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由报考者自行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凭票退费。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在武胜县政府网、网上武胜及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同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公示栏张贴,报考者请自行登陆相关网页查询或到公示栏查看。
(4)政策性加分。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和川组通〔2010〕4号等文件规定予以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基层单位及县级以上相关单位(组织、团委、人社、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或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报名之日交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若有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从其规定。
3、技能考试、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考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技能考试或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技能考试或面试。进入技能考试或面试人员名单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技能考试和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应聘该岗位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心理适应程度等。技能考试和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
技能考试和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的技能考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因技能考试、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
(三)考试成绩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面试、总成绩及排名)在武胜县政府网、网上武胜及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同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公示栏张贴。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各岗位的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关于“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的规定,药学相关招聘职位报考者除需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要求外,同时乙肝“两对半”除表面抗体外均应为阴性。体检时间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随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
2、体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2、笔试
(1)开考比例:审核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考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武胜县政府网、网上武胜及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取消岗位后该岗位报考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由报考者自行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凭票退费。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在武胜县政府网、网上武胜及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同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公示栏张贴,报考者请自行登陆相关网页查询或到公示栏查看。
(4)政策性加分。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和川组通〔2010〕4号等文件规定予以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基层单位及县级以上相关单位(组织、团委、人社、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或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报名之日交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若有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从其规定。
3、技能考试、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考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技能考试或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技能考试或面试。进入技能考试或面试人员名单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技能考试和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应聘该岗位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心理适应程度等。技能考试和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成绩当场公布。
技能考试和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的技能考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因技能考试、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
(三)考试成绩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面试、总成绩及排名)在武胜县政府网、网上武胜及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同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公示栏张贴。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各岗位的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关于“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的规定,药学相关招聘职位报考者除需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要求外,同时乙肝“两对半”除表面抗体外均应为阴性。体检时间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随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
2、体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3、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5、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参加了技能考试、面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技能考试、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6、体检结果在武胜县政府网、网上武胜及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同时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公示栏张贴。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卫生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在此阶段发现某岗位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了技能考试、面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技能考试、面试的考生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武胜县政府网、网上武胜及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除县属医疗卫生单位按报考单位分配外,其他报考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的考聘人员由县卫生局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实际需求组织考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自愿选岗。
公示无异议的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将取得的毕业证原件及学籍档案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或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不符或不相近的,取消聘用资格,其责任自负,因此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按规定确认岗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在编在职人员在确认岗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转移行政、工资等关系)。正式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此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均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进行管理,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聘用单位同等人员对待。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武胜县政府网、网上武胜及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考核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除县属医疗卫生单位按报考单位分配外,其他报考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的考聘人员由县卫生局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实际需求组织考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自愿选岗。
公示无异议的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将取得的毕业证原件及学籍档案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或实际取得的毕业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不符或不相近的,取消聘用资格,其责任自负,因此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按规定确认岗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在编在职人员在确认岗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转移行政、工资等关系)。正式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此而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均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进行管理,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聘用单位同等人员对待。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政府网站上公告。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政府网站上公告。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二、本实施方案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6-622765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6-6240558(县卫生局)
监督电话:0826-6211629(县监察局)
附:
一、武胜县公开考聘卫生系统事业人员职位一览表
二、四川省武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武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胜县卫生局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下载:2012卫生系统考聘需求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