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泰(厦门)律师事务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
法》经厦门市司法局批准设立,专属执业律师业务的法律服务机
构。
本所自建立之初即采纳了市场化的主动经营管理模式,创新
了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扩展方式。一方面,我们将自身角色准确的定
位于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服务的综合性商事律师事务所,有
能力为客户解决各类诉讼及非诉法律事宜;另一方面,我们拥有一
支程序分工明确、专业定位明晰的员工及律师队伍,能承诺客户及
顾问单位以本所全体成员提供最全面、最有效的法律服务。这样的
经营模式不仅让我们在为客户处理法律事务时能有条不紊、循序渐
进地应对,也为我们提供了大量接触企业更深层次法律实务的机
会。从而让顾问单位的各项法律问题在多名律师、员工的配合中均
得以有效解决,本所业务能力亦于实务应对中得以切实提升,真正
实现律所与顾问单位的合作共进,互利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