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新区文化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新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坪山新区文体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各艺术院校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工作人员(女)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性格开朗、热情活泼,能吃苦耐劳;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音乐相关专业(擅长美声、民族唱法,精通地方戏曲的人员优先);
(五)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身高在168cm以上;
(六)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预报名。
为及时了解报名情况,请应聘者于2012年4月26日前登陆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网站(ww***com[点击查看])进行网上预报名。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6日(星期四)9:30-15:30
报名地点:武汉音乐学院新区教学楼A304室。
应聘者须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13510910199)。
(二)报名材料:
(1)本人签名的《深圳市坪山新区文体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附件中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仅需提供成绩表);
(4)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或业绩材料。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在各报名点报名时间结束当日内,招聘工作组将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面试拟采取直接面谈、才艺展示及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及待遇
应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后,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工资福利待遇:80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5000元/月,绩效工资3000元/月)。
附件:深圳市坪山新区文体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