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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人社发[2012] 11号《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2名。具体招聘条件和办法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与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于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举止端庄,诚实守信;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身心健康。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条件学位为硕士及以下岗位要求的,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招聘条件学位为博士或应聘者具有高级职称且学历学位满足岗位要求的,采取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工作。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及本站中查询。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
2、报名方式:请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到沈阳工程学院人事处报名。
(三)笔试
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笔试时间和内容由省教育厅会同招聘单位确定后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在面试前,应聘者要按照招聘单位的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职称证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经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四)考核
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考核拟采取试讲、测评和现场操作等方式。考核时间和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五)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机构和体检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六)公示、聘用
学院将考核合格的拟聘人选报省教育厅,经教育厅同意后统一报省人社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无疑议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公示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沈阳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