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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南湘潭市直事业单位2012招聘44人

(全职,发布于2012-05-03)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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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精神,现就我市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此次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共44 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12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与岗位表》,也可查询湘潭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湘潭人才市场网(ww***con[点击查看])发布的招聘公告。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和专业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日8:00—5月11日24: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 ww***.cn[点击查看]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考者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报名考务费。


  四、资格审查


  为方便考生,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集中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在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四项目”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


  五、考试事宜


  1、笔试


  笔试内容:考《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全都为客观题。《申论》是为考生提供一系列反映特定实际问题的文字材料,要求考生仔细阅读这些材料,概括出它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此问题的实际方案,最后再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较详细的阐述和论证,全部为主观题。


  笔试时间:《公共基础知识》6月9日上午9:00—11:00


  《申论》      6月9日下午2:00—4: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5:1,特殊专业岗位,报名后达不到5:1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单位申请,市人社局同意,可放宽至3:1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2、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两门笔试成绩各占50%(即按《公共基础知识》占50%、《申论》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公共知识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实施。


  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湘潭人事考试网的公告。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六、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分别占60%和4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申请,市人社局同意,可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招聘单位不申请,也可以不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


  七、考察


  考察由市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湖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市人社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招聘单位不申请,也可不递补,由市人社局核减招聘计划数。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招考工作查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58265573


  考务咨询电话:湘潭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1-58568994

 


  《 职位表下载》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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