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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芜湖县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县编委会批准,2012年芜湖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2012年芜湖县卫生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学历、专业、年龄等必须符合《职位表》规定的条件;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五)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14日—18日上午8:30-下午4:00。
2、报名地点:芜湖县卫生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4)岗位必须的相关证件。(5)《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请上网下载填写)。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对自己报名信息作出承诺。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规定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每人交纳笔试费45元(执行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5、开考比例和改报程序:职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医学影像、医学检验、麻醉等专业报名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县领导组批准后也可以开考,但职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比不得小于1:2。不足1:2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在报名结束后1天内可改报其它职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参考科目为预防医学考《流行病学》;影像、临床、麻醉、眼、耳鼻咽喉、口腔、妇幼保健、骨伤专业统一考《诊断学》;药学考《药剂学》;医疗审核考《公共基础知识》;医学检验考《临床检验学》。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6月2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2年5月31-6月1日;地点:县卫生局。
2、面试:面试人选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少数经县领导组批准开考的特殊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面试。因面试入围的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使得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职位数时,该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否则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人数。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知识面及仪表气质等方面情况。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合成:按笔试与面试成绩6:4加权计算。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每人需交纳面试费80元(执行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3、体检和考核
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再加试)。
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指导,县监察局派员监督。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应当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局在县人社局指导下组织实施,考核主要了解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完成情况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进一步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
4、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报经领导组审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七天。公示结果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12年应届生,待提供毕业证原件后再办理聘用手续,2012年10月31日前,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按时报到或报到后未按时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有关事宜
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欢迎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以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有序、平稳进行。
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和考试成绩只在网站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芜湖县卫生局网及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cn[点击查看];ww***.cn[点击查看])。
本公告由芜湖县卫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县卫生局0553-8829586,县人社局0553—2567819;
监督电话:0553-8912365。
附件:
中共芜湖县委组织部
芜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县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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