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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长春市净月实验中学是长春市实验中学初中部,是教育局直属的民办学校。学校坐落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2002号,长春市实验中学院内南侧。占地面积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专业 |
学历 |
语文 |
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
数学 |
统招及本科以上学历 |
外语 |
统招及本科以上学历 |
物理 |
统招及本科以上学历 |
历史 |
统招及本科以上学历 |
政治 |
统招及本科以上学历 |
音乐 |
统招及本科以上学历 |
美术 |
统招及本科以上学历 |
体育 |
统招及本科以上学历 |
地理 |
统招及本科以上学历 |
计算机(男) |
统招及本科以上学历 |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3年以上正规学校的教学经验者优先。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3、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进取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4、身心健康,专业对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一)面试。应聘人员携带个人简历亲自到本校参加面试。面试采取问答、个人陈述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
(二)试讲。根据学校提供的试讲内容和教材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对教材的把握能力和处理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以及与应聘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方面的情况(含部分专业进行的实践技能操作考核)。
(三)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对成绩优异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待遇
(一)新入职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有工资。
(二)为教师缴纳“三险一金”。
(三)转正之后,按国有事业单位标准计算工资。
(四)其他福利待遇:法定节假日公休、班车免费、早中餐免费等。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9565002(工作日8:00——15:30)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2002号长春市实验中学院内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