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城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垃圾处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根据周人[2008]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名额
本次招聘人员20名,其范围、对象是符合招聘报名条件和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后出生),专业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方可报名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2、业务能力强,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刻苦耐劳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三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违纪受过处理的;
4、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信息。本次招聘的原则、范围、对象、岗位、条件、名额等均通过周口人才网、周口人事考试网、扶沟政务网、扶沟县电视台等媒体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
2、公开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日至1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县政府三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室)。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2012年毕业的毕业生持学生证、学校证明、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交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6张,填写《扶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县公开招聘领导组抽调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的有关证件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名者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4、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命题范围: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按照普通高招考试要求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另行通知,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行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5、体检、考核。根据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检查,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按总成绩顺序递补,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6、聘用。考核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对无异议者,招聘工作领导组对拟聘用人员形成材料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2012年毕业生到期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报到证等,不能提供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考核合格者,列入全供事业编制,享受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7、其它。按照上级有关政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期满考核合格;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任职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者,需提供有关证书、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电话:0394--622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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