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2012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重点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简章
为解决我县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经独山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招聘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人数100名(其中:本科50名、硕士研究生50名),专业不限。
三、招聘对象及招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此次公开招聘对象为全国各省、区、市全日制普通重点高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关工作经历并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考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关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土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硕士研究生考察合格直接聘用,本科学历需考试和考核合格。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报名、也可以电话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电话:0854?3221160
五、考试
考试为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面试地点临时确定。
面试方式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资格复审
县招聘办公室对面试入选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并在同一职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按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面试得分进入各岗位招聘人数的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取相应名额补充。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组对其进行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考核,主要审查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由考察组写出考察材料并作出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时间另行确定,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仍顺延取相应名额补充。政审结束进入报批阶段后,不再递补。
九、待遇
此次公开选拔招聘的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除享受国家政策规定待遇外的其他优惠待遇:
1、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补助安家费10万元,安排周转住房一套。服务5年后所居住的周转房产权归个人。在我县工作期间前五年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
2、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补助安家费5万元,安排周转住房一套。服务5年后所居住的周转房产权归个人。
3、本科毕业生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安排周转住房一套。服务7年后所居住的周转房产权归个人。
4、已获得高级职称的人员,除享受与硕土研究生同等待遇外,在我县工作期间前五年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本科毕业生享受国内硕士研究生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国内博士研究生待遇。
十、聘用和安置去向
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实施方案规定确定招聘对象,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招聘职位安排到岗工作,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安置到我县县直部门的事业单位工作。
被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十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
本方案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4--3221160
独山县事业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7日